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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以涉嫌向趙安行賄61萬元 兩人同一天被起訴

2003年10月20日 13:59

  中新網(wǎng)10月20日電 據(jù)四川新聞網(wǎng)-成都商報報道,昨天,記者從張俊以的代理律師,北京漢龍律師事務(wù)所高金波律師處得到消息,張俊以于10月15日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正式起訴。記者還了解到,原中央電視臺文藝部主任趙安也在同一天被另案起訴。

  張俊以于2002年10月15日因為涉嫌誹謗罪被公安部門正式拘捕。經(jīng)過一年的調(diào)查,10月15日,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高律師告訴記者,從他接到的公訴書上可以看到,張俊以被起訴的罪名是“行賄罪”和“誹謗罪”。至于具體的情況,高律師說現(xiàn)在不方便透露。

  記者通過知情人士了解到,張俊以行賄金額為61萬元,行賄對象則完全指向原中央電視臺文藝部主任趙安。至于誹謗罪,那位知情人士也只告訴記者張俊以誹謗罪名所指的對象有兩個,具體的暫時不方便透露。

  記者同時還了解到,中央電視臺原文藝部主任趙安也于15日被正式提起公訴,趙安的罪名則是“受賄罪”。據(jù)了解趙安的受賄金額至少為61萬元。(于飛)

  張俊以

  2002年11月,有“詞壇怪才”之稱的張俊以傳出涉嫌巨額詐騙被公安機關(guān)拘留的消息。張俊以譜寫的許多歌曲曾家喻戶曉,像孫悅的《歡樂中國年》《快樂指南》《怎么happy》;付笛聲、任靜演唱的《你是幸福的我是快樂的》;張也、呂繼宏演唱的《咱老百姓》等都出自張俊以之手。據(jù)報道,張俊以經(jīng)常以“獻愛心”的名義策劃一些文藝演出,他通過這個名目向社會和企業(yè)斂財。他用這樣賺來的錢不斷在許多報紙和雜志上給自己做形象廣告,又利用這樣得來的知名度游走在娛樂圈。

  趙安

  著名導(dǎo)演,原中央電視臺文藝部主任。曾7次執(zhí)導(dǎo)春節(jié)晚會,4次出任總導(dǎo)演,趙安的名字總是與春節(jié)晚會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并為全國億萬觀眾所熟知。作為春節(jié)晚會中最具權(quán)力的主宰者,趙安以其超凡的導(dǎo)演才能為世人帶來永恒的愉悅,也使其事業(yè)步入巔峰。2002年10月傳出趙安因巨額貪污受賄被拘的消息,使這一切都發(fā)生了改變。

 
編輯:王艷紅

相關(guān)報道:張俊以之父稱兒子因“涉嫌誹謗”而被捕 (2002-12-13 16:17:18)
          詞壇怪才張俊以涉嫌巨額詐騙 案情處隔離審查階段 (2002-11-26 08: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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