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3日電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被《壹周刊》指涉召妓的陳致中昨早召開記者會,提出四大疑點質疑《壹周刊》,包括只拍到車、未拍人,與該周刊過去偷拍手法迥異。應召女“妮可”未提及其身體特征、談話細節(jié)等。陳致中并將對《壹周刊》提告,他還向“妮可”喊話,要她出來對質。
《壹周刊》昨表示,手上還有“資料”,查證屬實才會出刊。
但陳致中聲稱銀色凌志車是借給友人林偉斌,林又指轉借給另名與他外型、聲音相似、且已承認開去嫖妓的友人,該名關鍵的“召妓男”至今仍未現(xiàn)身,連林偉斌昨天也避不見面。
陳致中昨早召開記者會為自己辯解說,“除非我是精神分裂或是頭殼壞了,否則怎會駕駛媒體易辨識的車輛,在家附近召妓?”他質疑可能有政治黑手或陰謀集團操作。
陳致中并點出《壹周刊》報道疑點,“依該周刊過去偷拍習慣,一定會想辦法拍駕駛,甚至跟到回家的畫面,如果都沒有,怎能確定我在車上?如果訪問該名應召女子,為何不問她當天有什么樣的細節(jié)?我們有何談話?我身上有何重要特征?”已和律師討論,將對周刊提告。
載陳致中跑行程的黃姓出租車司機昨天也出面說明了當晚的情況。當日同車的助理王國梁說,當晚先到苓雅區(qū)拜訪樁腳到11時,又被找去參加支持者的聚會。
扁要兒找出“友人”
但周刊注銷與陳聲音相似的“召妓男”向應召站叫小姐的電話錄音時間為11時37分、“辦完事”后放下應召小姐妮可的時間是隔天凌晨0時40分。陳致中說,那天回家時間已經(jīng)很晚了,根本沒有再出去。
針對陳致中提出多項疑點,《壹周刊》總編輯邱銘輝說,這次沒拍到陳致中本人,但有拍到陳的車,加上“妮可”證詞與錄音檔案,“以邏輯證明陳致中召妓。”至于該刊有無詢問“妮可”陳致中身體特征,邱說:“這部分要保留一下!
但陳致中至今未“交出”關鍵的借車“召妓男”,親友也為他著急。臺灣教授協(xié)會前會長蔡丁貴昨到土城探前陳水扁后轉述,扁請他轉告陳致中,要把做此事的第三者找出來,才不會讓外界憑空臆測。
對于老爸的叮嚀,陳致中卻說,“林偉斌說要保護朋友的隱私,我會再與林溝通一下!”媒體問“能否提出2日深夜回家的監(jiān)視錄像自清?”陳說,“謝謝提醒,我會找住家大樓保全公司調監(jiān)視錄像!
輔英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政治學教授蘇嘉宏說,陳致中把車子借友人,友人又轉借第三人,最后那人又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這種說法恐會淪為“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高雄醫(y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成令方表示,《壹周刊》一向都有直接證據(jù),這次卻非常不足,不能把“很像”作過度推論。
陳致中召妓疑云關鍵時間
《壹周刊》拍到妮可7月3日凌晨0時40分時,從陳致中銀色凌志車下車。翻攝《壹周刊》
˙陳致中公布行程:
07/02
*19:30~23:00 到苓雅區(qū)拜訪黃姓樁腳。
*23:10~23:20 參加支持者的聚會,敬酒后即離開。
*23:40 返回人文首璽家中休息。
˙《壹周刊》偷拍時間:
07/02 23:37 聲音與陳相似的“召妓男”打電話給應召站叫小姐。
07/03 00:40 直擊應召女“妮可”,從陳致中的凌志轎車上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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