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一園兩治”,看武夷山國家公園如何“答卷”?
中新網江西鉛山6月8日電 題:破解“一園兩治”,看武夷山國家公園如何“答卷”?
作者 朱瑩
武夷山國家公園跨江西、福建兩省,是地球同緯度生態(tài)保護最好、生物多樣性最豐富之地,是中國唯一一個既是世界人與生物圈保護區(qū),又是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遺產的國家公園。
今年5月底,江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江西省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都將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破解“一園兩治”,武夷山國家公園如何“答卷”?2024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前夕,記者探訪武夷山國家公園江西片區(qū)。
困境:立足實際 完善保護措施
武夷山國家公園江西片區(qū)位于上饒鉛山縣境內,從城區(qū)出發(fā),沿寧上高速至武夷山鎮(zhèn),進入武夷山國家公園后,一條曲折的公路在崇山峻嶺間延伸開來,左側桐木河沿武夷山大峽谷橫沖直撞、不斷下切,沿路植被茂密、青山如黛。
“提起武夷山,大多數人想到的是福建武夷山,其實南北走向的武夷山是贛閩兩省的界山,江西片區(qū)位于武夷山山脈的西北坡、福建片區(qū)位于武夷山山脈的東南坡,主要保護物種不同,這也是協同立法過程中的一個磨合點。”江西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副局長鄒思成介紹。
2021年10月,武夷山國家公園正式設立。近三年來,同為國家生態(tài)文明試驗區(qū)的江西省和福建省,圍繞武夷山國家公園保護、建設和管理開展了諸多協作。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楊潤華介紹,目前,國家公園法尚未出臺。江西片區(qū)原有《江西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條例》和福建片區(qū)原有相關法規(guī)已不適應國家公園建設需要,管理體制不順、保護與發(fā)展矛盾、執(zhí)法力度不足、公眾參與度低等問題,制約了武夷山國家公園的高標準保護和高質量發(fā)展。
同時,福建省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試行)》已不能完全覆蓋國家公園范圍,需要與時俱進作出調整。
自1995年來到武夷山,江西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葉家廠管理站站長江文結已在此工作近30年,他對此深有體會。他告訴記者,設立國家公園后,武夷山知名度越來越高,訪客驢友越來越多,管理站面臨森林防火、資源保護、驢友活動環(huán)境破壞等壓力,“以東南最高峰黃崗山為例,黃崗山是我們共同管理的區(qū)域,過去江西、福建雙方以山脊為界都不能越界執(zhí)法,存在管理盲點”。
破局:統一尺度 形成保護合力
密林蒼翠、蟲鳴陣陣。桐木河西側,一棵樹大枝平展,枝梢下垂,樹冠成塔形。江西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車盤保護管理站站長徐新宇告訴記者,這是中國特有第三紀殘遺植物、珍稀瀕危物種、植物界的“活化石”——南方鐵杉,江西片區(qū)內保存有全國連片分布面積最大的南方鐵杉林,面積高達1560公頃,其中林齡200年以上的過熟林面積達400余公頃。
沿葉家廠管理站往上,至扼贛閩咽喉的桐木關,再往上走,便是武夷山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qū)。武夷山國家公園雖地跨贛閩兩省,但只有將其作為有機整體進行一體化保護,才能確保其得到系統、有效保護。2022年,贛閩兩省啟動相關立法工作,通過同步立項、起草、調研、審議等方式,兩省聯合改稿十多次,草案修改56次,最終達成一致。
“在立法過程中,兩省在管控措施、協作機制、協作內容、法律責任等核心條款上下功夫,在一些關鍵制度設計上保持一致,切實推動‘一山共治’。”楊潤華說。
翻閱兩省條例,皆設置專章推動贛閩協作,提出兩省人民政府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則,建立省際協調機制,共同解決國家公園保護、建設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例如,茶產業(yè)是兩地的富民產業(yè),在專章中兩省提出“加強茶文化和種茶制茶技術交流”。
同時,對禁止性行為以及相同的違法行為處罰幅度不一致的地方達成了統一,除去管理盲點,形成了整體的保護和管理網絡。比如,兩省條例對武夷山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qū)和一般控制區(qū)允許開展的活動進行了統一規(guī)范:對禁止開展的活動以及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兩省也基本保持了一致。
楊潤華告訴記者,通過省際協同,解決管理盲點、統一管理制度以及協調區(qū)域合作,形成整體性的保護和管理網絡,讓贛閩兩省的生態(tài)保護擁有同一把尺子、同一個標準。
條例如何做到既協同一致又各具特色?例如,江西片區(qū)點明了具有“江西烙印”的保護對象,如黃腹角雉、黑麂、南方鐵杉等野生動植物和黃崗山、獨豎尖等地質地貌,以及書院文化等傳統文化。福建片區(qū)單獨對古閩族文化、摩崖石刻的保護作出了規(guī)定。
福建省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法規(guī)部主任劉邦仁認為,兩省協同立法讓武夷山國家公園實現了“一園一法”,進一步破解了過去“九龍治水”多頭管理、交叉重疊以及省際間存在的部分管理領域尺度不一、寬嚴各異的“一園兩治”問題,也補足了此前在擅自放生、野外探險等方面的管理空白。
展望:系統治理 提升保護質效
在武夷山國家公園的奇峰險峻之間,長著被當地老百姓津津樂道的茶樹,多樣、完整的生物鏈和茶產業(yè)相得益彰;青山腳下,連片的鄉(xiāng)村民宿坐落,五湖四海的游客慕名而來。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并永續(xù)發(fā)展在兩省條例中得到體現。
雨后的武夷山鎮(zhèn)西坑村草坪村小組云霧氤氳,宛如仙境。這是江西片區(qū)距離核心保護區(qū)最近的村落。
記者走進草坪村小組,寬敞整潔的村道、整齊劃一的民宿招牌……村民將一幢幢民房翻新改造,變成一間間民宿,與村里的美景美食一起,吸引著天南地北的游客。如今,民宿經濟已成為當地村民致富的一把“金鑰匙”。
官方數據統計,武夷山鎮(zhèn)現有民宿140余家,約1300間客房,從業(yè)人員500余人。該鎮(zhèn)通過鄉(xiāng)村民宿游帶動土特產銷售1200余萬元,全年綜合收入超過2000萬元。
今年53歲的李文龍是草坪村小組最早發(fā)展民宿產業(yè)的村民之一,他告訴記者,每年7月至8月,民宿基本滿房,目前已有七八個老顧客已提前預訂房間,“條例中提出發(fā)展綠色產業(yè),期待能為我們當地居民帶來實實在在的收益和變化。”
記者了解到,在支持綠色產業(yè)發(fā)展上,《江西省武夷山國家公園條例》規(guī)定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機構應當根據環(huán)境承載能力和資源監(jiān)測狀況,可持續(xù)性地利用武夷山國家公園的生態(tài)資源,發(fā)展綠色產業(yè);規(guī)定當地政府應當依托生態(tài)優(yōu)勢,制定與武夷山國家公園保護目標相協調的產業(yè)發(fā)展政策,推動武夷山國家公園生態(tài)產品認證,指導和扶持武夷山國家公園及周邊居民適度發(fā)展生態(tài)旅游和森林康養(yǎng)、竹產業(yè)、林下經濟、森林食品和特色農產品等綠色生態(tài)產業(yè)。
八百多年前,辛棄疾于赴任途中訪朱熹,路過“碧水丹山,奇秀甲東南”的武夷山,對奇峰、秀水、幽谷、險壑留下了深刻印象,遂作棹歌十首。昔之武夷山,“欲識個中奇絕處,棹歌閑聽兩三聲”。今人走在武夷山區(qū),眼前景象,與詩中何其相似。守護這片碧水丹山,兩省條例將對武夷山國家公園保護、建設和管理工作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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