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饒穎告趙忠祥案”管轄異議作出了終審裁定,撤銷了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的民事裁定書,發(fā)回北京市豐臺區(qū)人民法院重審,這也意味著法院很可能不再受理此案。此前,趙忠祥在北京梅迪亞中心接受本報記者采訪,對饒穎狀告自己時所強調(diào)的欠條、DNA等證據(jù)存在進行了反駁。
欠條內(nèi)容是非法訴求
記者:饒穎提供給法院的欠條是復印件,你對此怎么看?
趙忠祥:不用說有沒有欠條,(欠條)本身就是非法的,因為她寫的是治療費。治療費不是私人欠款,是醫(yī)患之間的結(jié)算。你今兒給我治了鼻子,明兒給我治了牙,我不會欠你大夫的錢,我是欠你所在醫(yī)療機構的錢,用不著你來找我要。你來找我要,這里面就牽扯一個問題———這個欠條的內(nèi)容就是非法訴求。非法訴求什么呢?有兩種情況,一個是非法行醫(yī),一個是接受紅包。
非法行醫(yī),比如很早以前就有的民間郎中,在大街上搖著波浪鼓。家里孩子有病,請他到家里開處方。甭管人家好不好,給人家一點錢,這都是正常的。現(xiàn)在也有很多人是這樣的。比如說你是大夫,你在哪個醫(yī)院我不管,反正咱們住得很近,孩子發(fā)燒了你來給我治治。我也不能讓你白治,治完給你一個紅包,這在人情上沒有任何問題。但你不能因為我欠你的人情,就到法院去起訴我。說你給我治病,我沒有給你錢,這是不應該的。我給你舉個例子,類似于咱們北京的黑車,我上了你的黑車,你把我拉到前門,我給你100塊錢。我給你就完了,反正我也管不了你。但是我一摸兜,喲,我沒帶錢,然后給寫個欠條,(黑車司機)拿著欠條去法院告我,這肯定不行,法院肯定會先追究你黑車的責任。明白這個道理吧,現(xiàn)在它是一個非法訴求。
DNA鑒定跟本案無關
記者:饒穎的律師透露,饒穎掌握著跟DNA鑒定有關的證據(jù),證明你們曾有過密切接觸,針對這個問題,你能不能做一些解釋?
趙忠祥:這個問題我來幫你認識一下。這個就叫律師的威脅和要挾,你有證據(jù)上法庭去提供啊,你跟任何媒體去說,無非是給我施加個壓力,是不是?到底你有沒有證據(jù),我趙忠祥最清楚,我做什么,沒做什么我最清楚。你掌握的證據(jù),客氣什么,趕緊拿出來啊。DNA我還沒有參與呢,她就鑒定出來了,你覺得這個世界上有這事兒嗎?她懂不懂法律,懂不懂醫(yī)學道理。渴遣皇撬胍雇抵椅遗陌。渴裁唇蠨NA,DNA能說明什么,案子里面沒有談DNA的問題。她案子里是說流產(chǎn)了對不對?流產(chǎn)是個紙條(流產(chǎn)證明),不是孩子。今兒她牽著一個孩子來找我,說這是趙忠祥的孩子,用DNA鑒定就可以了,她拿張紙條怎么鑒定啊,DNA怎么跟紙條聯(lián)系在一起,你說說怎么聯(lián)系?
再說你已經(jīng)有個孩子了,再刮一個很正常。不管你跟哪個男人懷的,這都不算迫害啊。這怎么能叫迫害呢?國家迫害你了?實行這個計劃生育政策,影響你生兩個?無理攪三分嘛!你DNA能鑒定出來是1997年12月份的DNA嗎?簡直是胡說八道!
記者:據(jù)對方透露的證據(jù)……
趙忠祥:不是,他們透露有這么多的證據(jù)就是想通過媒體來嚇唬我,不就是這個意思嘛。
記者:你給解釋一下。
趙忠祥:我這個案子里沒牽扯到有什么DNA,因為她說我傷害她了。你認識她可能不會傷害到她,你不認識她也可能傷害到她,用不著談什么認識不認識,這二者沒有關系。我就是跟你認識,不等于我就跟你上床了;我跟你上床了不等于導致你懷孕了,你懷孕你就去做人工流產(chǎn),這跟認識不認識有什么關系呢?
她就想證明我跟她上過床
記者:據(jù)對方講是跟你有關的DNA。
趙忠祥:跟我有關的DNA?你還沒有找到我呢,你就知道是跟我有關的?你這么一說就是了?你說什么就是什么,法律能這么判嗎?她這個案子并沒有說她跟我有男女關系。咱們就不要臉了,說糙一點的話,如果只是讓法院判定這個人跟那個人有沒有男女關系,法院不受理這種婚外情的案子,你知道嗎?法院太無聊了,受理這種案子。他們是說我傷害了她。傷害了她,她在法庭上必須出具我傷害她的證據(jù)。醫(yī)療證據(jù)、法醫(yī)證據(jù),你如果連這些都沒有,你說你有DNA證據(jù),那沒有用。你丈夫還跟你DNA呢!能說明什么?她現(xiàn)在無非就是要認定我跟她有關系。是不是這個意思啊?
記者:如果真的證明這個DNA跟你有關系呢?可能跟案子本身沒有關系,但對你很不利。
趙忠祥:她就是想證明我跟她上過床!就這么簡單。就比如說,她想證明我跟她上過床,想達到什么目的。
記者:不知道。
趙忠祥:我也不知道啊。
我不愿陪她打這套太極拳
記者:但如果這個事情成立的話,你作為名人,對你本人的形象很不利啊!
趙忠祥:她達不到這個目的啊。我不認識她,她生要往上摽,有什么意思,這不叫碰瓷兒嘛!是不是?大清的法律就說,捉奸要雙,捉賊要贓。一個人滿大街嚷嚷著誰誰跟我睡覺了就成立了?那你們都得人人自危啊,對不對啊?逮著誰就是誰嗎?什么意思呢?她想達成什么訴求后果呢?弄一個破假借條有什么意思呢?
記者:饒穎曾到過我們報社,把她過去的經(jīng)歷告訴我們……
趙忠祥:我比你還清楚,她最早到我們監(jiān)察室,如果她能在我們監(jiān)察室坐實的話,這就不是法律問題,實際上是個紀律問題了。
記者:她最初的本意是說,一你傷害了她,二你跟她有那層親密的關系,她有DNA等證據(jù)。你現(xiàn)在怎么看她這種說法?
趙忠祥:你既然說有那么大的證據(jù),你就冷靜一點,沉住氣,稍微等一等,假以時日,一二十天裁決書出來以后,你該怎么說怎么說,你現(xiàn)在干嗎迫不及待呢?你是勝利在握,你是不打則已,一打必勝,而且你有置我于死地的證據(jù),那么現(xiàn)在跟媒體說沒用,等法院裁決下來以后你跟媒體再說,那多光彩啊,何必現(xiàn)在說呢?然后我出來說沒有,你說有。打了個翻天覆地最后誰公正啊?法律公正!我不愿意陪著她練這套太極拳!就是這么個意思。
她是不是大夫,現(xiàn)在沒有一個記者去問。如果是大夫讓她出具行醫(yī)證明看一看,她有嗎?沒有就是非法行醫(yī),非法行醫(yī)還敢告到法庭,你的膽子也太大了。
這就使我想起了,好像是在法制雜志看到過的一個案例,說一個人包二奶,這二奶要離開他,他到法院告這個二奶,要把這個二奶拉回來。這不是扯淡嗎?這是非法訴求,法律不允許。就是這么一個意思。
來源:京華時報、記者:田乾峰
新聞背景
早在2004年4月15日,饒穎以人身損害和欠款糾紛案為由起訴趙忠祥,要求賠償其經(jīng)濟及精神損失費共1萬元。饒穎通過媒體稱,她有包括欠條原件和可以做DNA鑒定的物證,可以證明趙忠祥曾對她造成精神和身體上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