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9日電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報道,臺灣兒童受虐現(xiàn)象屢見不鮮,根據臺灣相關部門的統(tǒng)計,2003年1到6月為止,臺灣受虐兒童人數共計有2666人,平均每百萬名兒童就有7.4個受虐。其中,有91%的施虐者都是兒童身邊最親近的照顧者,包括父母親與養(yǎng)父母、照顧者及父母親的同居人。
據了解,在受虐兒童中,男女比率大約各占一半相差不多。在受虐類型上,以身體虐待最高,占47.21%,其它依次為疏忽(35.1%)、精神虐待(12.19%)、性虐待(9.27%)等,其中由于性虐待通常需經過數年后才會被發(fā)現(xiàn),因此比率較低。另外,受虐兒童以9到11歲占33.57%最多,隨著年齡遞減比率逐漸減少,這也代表著孩子年紀越大,社會接觸越多,受虐的情形越容易被發(fā)現(xiàn),反之,則稚齡兒童受虐的情形就比較不為人知。
在施虐者方面,以兒童最親近的父母或養(yǎng)父母最多,占80.22%,其次分別為照顧者(6.5%)、同居人(4.26%),這三者合計約占總數的91%,顯示兒童虐待大多來自于最親近的照顧者,且施虐者以男性較多,比率近60%左右。在施虐因素方面,以缺乏親職知識(27.29%)、婚姻失調(19.66%)、酗酒與藥物濫用(12.46%)最高,其它分別為貧困因素、失業(yè)、精神疾病、人格異常等等。
在各縣市的排名上,以臺東縣每百萬人23.4人最高,其次是屏東縣17.7人次、花蓮縣13.5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