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八月三十一日電(記者于俊)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從九月一日起,上海在全國率先開始實施外資銀行外匯貸款管理改革試點,即授權在滬經營的外資銀行,自行審核辦理外匯貸款利息和費用的收付。
長期以來,境內外資銀行發(fā)放的外匯貸款視同外債管理,還本付息均需經外匯管理部門逐筆審批。這項放權于外資銀行改革的試點,是對外資銀行外匯管理的一大突破。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有關人士評價說,外匯貸款的利息費用收付,是一項頻繁發(fā)生的日常業(yè)務,取消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惠及此間成千上萬家中外資企業(yè),有利于切實降低綜合商務成本,有效擴大利用外資渠道,使上海真正成為外匯管理政策服務的高地。
上海是中國外資銀行最為集中,也是金融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的地區(qū),全國近三成的外資銀行營業(yè)性機構落戶在上海,總數(shù)已達五十四家。外資銀行發(fā)放的外匯貸款占全市外匯貸款總量的近百分之四十。在上海先行試點這項政策,具有較大的輻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