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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xié)點評不平等格式條款 “霸王”條款被質疑

2003年07月29日 09:04

  中新網7月29日電 中消協(xié)昨天公布并點評了首批征集到的消費領域的“不平等條約”,涉及電信、郵政、公共運輸?shù)确矫妗?/p>

  此次公布內容涉及了電信、郵政、公共運輸三大領域的10個問題,其中,電信類7個、郵政類2個、公共運輸類1個。在投訴最多的電信業(yè),“電話卡余額作廢”引起了消費者的強烈不滿。北京消費者馬女士購買的100元神州行充值卡過有效期僅三天,卡內剩余的80多元就與號碼一并作廢;北京65歲的李先生購買的有效期三個月的50元充值卡到期后,因34元余額被封存,被迫再次充值,但因使用率低,充值卡再次到期時又被封存了75元。對此,中消協(xié)認為:經營者在卡上設置的“有效期”終止的應是其對消費者提供的服務,而不能將消費者所付費用一并予以強制沒收。這種以單方的意思表示,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做法于法無據。

  在電信類的7大問題中,被寫入條款讓消費者感覺“霸道”的還有不少。如短期內出現(xiàn)高額話費被立即停機等等。此外,郵政類問題包括,某些郵局強迫消費者使用專用紙箱等;公共運輸類問題為,快遞公司在條款中強加“訴訟時效”等。(據北京晨報)

  -典型“霸王”條款一

  神州行充值卡到期后,若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繼續(xù)充值,該卡將不能再進行充值,余額也被封存,并被視為放棄號碼。

  中消協(xié)點評:“有效期”終止意味著電信經營者終止提供電信服務,但不能將消費者所付費用一并予以強制沒收。依照民事法律關系的公平原則和《消法》賦予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轉存或退還余額。

  -典型“霸王”條款二

  中國聯(lián)通鞍山分公司的《用戶自備機使用CDMA移動通信網絡協(xié)議書》規(guī)定:“本協(xié)議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聯(lián)通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中消協(xié)點評:商家雖可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但商家的最終解釋只有在得到消費者認同或者符合現(xiàn)有法律的情況下,才是有效的。

  -典型“霸王”條款三

  鑫瑞達快運條款規(guī)定:“任何索賠發(fā)件人必須在發(fā)件后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最近的鑫瑞達快運機構,逾期視為棄權,不予受理。”

  中消協(xié)點評: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爝f公司不能只因消費者超過該公司規(guī)定的異議請求期,就單方取消消費者的索賠權、訴訟權。(據京華時報)

  新聞背景:中消協(xié)不平等格式條款系列點評活動

  所謂合同霸王條款主要是指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公告等。今年3月,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格式條款系列點評活動,搜集不平等格式條款。

  此次活動點評的范圍包括商品房、物業(yè)、裝修服務;家用轎車;維修服務(家用電器、手機、汽車、手表等);郵政電信;金融保險;旅游、住宿、餐飲、停車場服務;鐵路、民航、公路、公交服務;教育及各種中介服務(職介、婚介、房介、留學中介);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yè)服務;商場、超市服務;干洗、照攝像、婚慶服務;農用生產資料等各個方面。

  凡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7月底以前,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發(fā)現(xiàn)經營者與消費者有不平等格式條款,或單方面以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以及顯失公平的行業(yè)慣例,都可以向中消協(xié)或當?shù)叵麉f(xié)反映。

  中消協(xié)將在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中,選擇部分在全國范圍內有代表性、影響廣泛的典型疑難問題,組織有關專家學者進行點評,推進問題的解決。

  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點評的內容有:電信、郵政、公共運輸?shù)龋坏诙A段為商品房、家庭裝修、物業(yè)服務等;第三階段為金融、保險、教育、培訓、中介服務、網上交易等;第四階段為公共事業(yè),包括水、電、氣、暖服務,汽車維修、手機家電維修、商場、超市等。

  中消協(xié)開展系列點評:不平等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

  2003年07月28日14:52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八日電(記者劉長忠)河南某出版社給北京宋女士鐵路托運了兩包書,用包裹專用化纖繩以“井”字形捆牢。當宋女士準備把此郵件再從郵局轉寄時,北京某郵局的工作人員不管包裹本身就是標準的鐵路郵件,而且大小和郵局的紙箱幾乎一樣,要求郵件重新裝箱,郵方稱這是規(guī)定。

  專家指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九條和第十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郵寄物品時的外包裝究竟選用何種材料,應由消費者根據相關規(guī)定自主選擇。郵局工作人員應事先將有關規(guī)定明示給消費者,而不是借口規(guī)定,強行要求消費者購買郵局出售的紙箱。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不平等格式條款系列點評今天拉開帷幕。點評共分四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點評的內容有:電信、郵政、公共運輸?shù);第二階段為商品房、家庭裝修、物業(yè)服務等;第三階段為金融、保險、教育、培訓、中介服務、網上交易等;第四階段為公共事業(yè)(水、電、氣、暖服務)、汽車(維修、說明書、合同等)、維修服務(手機、家電)、商場、超市等。今天,中消協(xié)向社會公開發(fā)布第一階段的點評。

  中消協(xié)有關人士稱,目前消費領域存在著大量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不平等格式條款和顯失公平的行業(yè)慣例。一些經營者利用單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告示等,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己的責任,甚至將不平等條款強加給消費者。一些公用企業(yè)和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沿襲舊體制下的規(guī)定,或僅從行業(yè)自身利益出發(fā)制定慣例,對消費者權利多方限制,引起消費者強烈不滿。

  為動員廣大消費者加強對商品和服務的監(jiān)督,揭露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推動相關行業(yè)和企業(yè)加強自律,規(guī)范市場交易行為,中消協(xié)圍繞“營造放心消費環(huán)境”年主題,與全國各級消費者協(xié)會共同開展了不平等格式條款系列點評活動。

  據介紹,點評者為來自法律、電信、金融等行業(yè)的專家。

 
編輯:張明

相關報道:中消協(xié)公布首批合同霸王條款 涉電信郵政等領域 (2003-07-28 12: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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