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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殺幸存者李秀英名譽(yù)損害案二審在日勝訴

2003年04月11日 04:21

  中新社南京四月十日電(記者 陳光明)今天下午十二時十分(日本東京時間一時十分),南京大屠殺幸存者李秀英名譽(yù)損害案在東京高等法院上二審判決勝訴。此案的日本律師在勝訴后立即向李秀英和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jì)念館通報了這一結(jié)果。

  今年八十三歲的李秀英老人是南京大屠殺受害者和幸存者。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侵華日本兵在南京五臺山一學(xué)校地下室企圖強(qiáng)奸懷有身孕的李秀英,遭到她的反抗,三名日本兵用刺刀在李秀英面部、腹部、腿上留下三十七處刀傷。美國醫(yī)生威爾遜和美國傳教士麥卡倫、德國西門子(南京)公司經(jīng)理拉貝和美國牧師馬吉的日記、電影和照片中都有記錄。

  對于李秀英老人的控訴,松村俊夫在一九九八年出版的作品《“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中稱李的控訴與當(dāng)時的記錄不一致,從而斷定她不是實際的受害者。李秀英隨后以“損害名譽(yù)”為由向日本法院提出起訴,要求作者及出版社賠償一千二百萬日元。

  經(jīng)過兩年多的審理,東京地方法院于去年五月十日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向原告李秀英賠償一百五十萬日元,但不支持在媒體上道歉。

  一審判決后,被告向東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李秀英也以被告未登報公開道歉以及賠償金太少為由,提出上訴。

  李秀英案的日本律師團(tuán)尾山宏團(tuán)長在勝訴后說:“此次判決和一審一樣,金額是一百五十萬日元。雖然這個金額對李秀英的名譽(yù)毀壞上來說是很少,但最重要的是確定了判決勝訴的結(jié)果!

  李秀英今天在南京表示:我的勝訴是對日本右派的有力回?fù)。我相信真的假不了。我對日本律師的辛勞表示感謝。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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