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4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頒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指出,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做好新時期的信訪工作,對于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加強黨風建設尤其是干部作風建設,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該《意見》強調,要充分認識信訪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強化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政治責任。中共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從全局和戰(zhàn)略的高度,對信訪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積極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guī)范信訪秩序,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全面加強信訪工作各項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當前,信訪工作面臨的任務十分繁重。各級黨委、政府要正確把握國家發(fā)展的階段性特征,科學分析產生信訪問題的原因和背景,深刻認識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使信訪工作更好地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要深刻認識做好新時期信訪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把信訪工作放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位置,切實抓緊抓好。
《意見》提出,要明確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把握信訪工作的正確方向。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全黨全國工作大局,牢記為民宗旨,發(fā)揚務實作風,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新時期信訪工作的目標任務是:以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及時反映社情民意、著力促進社會和諧為目標,構建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建立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形成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任務相適應的信訪工作新機制,推進信訪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法制化。
《意見》指出,要堅持依法按政策解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要在政策制定中統(tǒng)籌兼顧各方面利益,綜合考慮改革的力度、發(fā)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重視信訪部門的意見和建議。要把解決信訪突出問題作為工作重點,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信訪工作原則,切實把信訪突出問題妥善處理在本地區(qū)本部門、解決在基層。要堅持解決實際問題與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充分發(fā)揮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優(yōu)勢,在依據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解決群眾反映問題的同時,加強有針對性的思想教育,切實做好解疑釋惑、疏導情緒、化解矛盾的工作,切實把處理群眾信訪問題的過程作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傳的過程。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guī)范信訪秩序。要完善信訪訴求表達方式,充分尊重和保護人民群眾的信訪權利,對群眾來訪要堅持文明熱情接待,對群眾來信要認真負責辦理,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群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確保信訪渠道暢通。要通過開通信訪綠色郵政、專線電話、網上信訪等多種渠道,引導群眾更多地以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表達訴求,確保民情、民意、民智順暢上達。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tǒng),設立國家投訴受理中心,為群眾反映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查詢辦理情況提供便利條件,為督查信訪工作提供工作平臺,確保群眾訴求得到及時反映和有效處理。要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征集制度,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引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工作積極獻計獻策,鼓勵和支持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管理。要大力推行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制度。認真堅持黨政領導干部閱批群眾來信、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帶案下訪和包案處理信訪問題等制度。完善黨政領導干部和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聯(lián)系信訪群眾制度,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要認真履行信訪工作職責,健全和完善科學規(guī)范的受理、交辦、督辦、回復群眾信訪事項的工作規(guī)則和制度,確保信訪事項得到及時妥善處理。有權處理信訪問題的責任部門要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負責地辦理信訪事項,不得推諉拖延。要依法規(guī)范信訪行為,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引導群眾正確履行公民權利和義務,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利益矛盾,自覺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對信訪活動中少數(shù)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努力提高信訪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信訪工作綜合協(xié)調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發(fā)揮主導作用,加強組織協(xié)調,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形成做好信訪工作的強大合力,形成上下聯(lián)動、左右協(xié)調、運轉高效、綜合施治的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信訪問題排查化解機制,把信訪工作的重心從事后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來,做到發(fā)現(xiàn)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要建立健全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健全和完善多層次、全方位的信息報送網絡,綜合開發(fā)利用信訪信息資源,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要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tǒng)一領導、信訪部門組織實施、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信訪督查工作機制,配齊配強督查力量,建立和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不斷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確保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推動群眾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h級以上地方黨委、政府要支持和保證信訪部門充分履行督查督辦尤其是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建議的職責。
《意見》指出,要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提高基層預防和妥善處理信訪問題的能力。要提高基層化解矛盾的能力,著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教育引導基層干部改進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高度重視并認真解決群眾初信初訪反映的問題,加強基層信訪工作機構建設,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委會要有相應的機構或人員負責信訪工作,縣(市、區(qū))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向社區(qū)派出接訪員,形成層層有人抓、有人管的基層信訪工作網絡。國有大中型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設立信訪工作機構,或配備專(兼)職信訪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縣級信訪工作,切實加強指導,特別是對信訪問題較多、群眾上訪量大、工作比較薄弱的地方,要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不斷提高信訪工作整體水平。要建立健全縣級黨委常委會和政府辦公會研究信訪工作的制度,及時研究信訪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
《意見》最后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構建信訪工作新格局。要健全信訪工作領導體制,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切實將信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信訪工作匯報,認真研究部署信訪工作。要明確分管信訪工作的負責同志,形成強有力的領導機制。各級信訪部門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要與形勢任務相適應;中央和國家機關特別是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工作任務,配齊配強信訪工作力量;各級人大、政協(xié)、法院、檢察院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等人民團體要在黨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切實抓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信訪工作。國家信訪局要加強對全國信訪工作的協(xié)調指導。要認真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各地區(qū)各部門的主要領導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負直接責任,其他領導成員“一崗雙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信訪工作領導責任體系。要建立科學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將信訪工作情況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內容!兑庖姟芬,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信訪部門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配齊配強領導力量,優(yōu)化班子結構,加大信訪干部的培養(yǎng)、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對政治素質好、業(yè)務能力強、工作業(yè)績突出的,要予以重用;對長期從事信訪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信訪系統(tǒng)先進事跡,要及時總結推廣,樹立好的典型,倡導好的作風。要進一步探索建立后備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信訪部門鍛煉的制度,把信訪部門作為培養(yǎng)鍛煉干部的重要基地。要高度重視信訪部門基礎建設,進一步加大對信訪工作的投入,建設好群眾上訪接待場所,改善信訪部門的辦公條件;信訪工作辦公經費和處理信訪事項的業(yè)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