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3日電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第二階段貪瀆案23日進入第三堂聆訊,將繼續(xù)傳召證人出庭作供。
在上周聆訊中,被指控19項受賄、5項清洗黑錢及4項濫用職權罪名的歐文龍,一度選擇保持緘默。當有“污點證人”指歐文龍涉嫌向以正常程序中標的公司強索回傭時,歐文龍則開腔否認。但當控方以《友好手冊》作為有力證據(jù)質問時,歐文龍只能以“不記得”作答。
歐文龍被控的28項控罪中,涉及23個項目,絕大部分為私人向特區(qū)政府申請批地、換地或土地轉讓發(fā)展建筑項目。
在上周五聆訊中,權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卓權及項目經(jīng)理鄧頌權作供稱,公司在“澳門運動場擴建及改善建造承包工程”中標后,歐文龍主動提出要“按行規(guī)”收取回傭。由于當時經(jīng)濟差,擔心若不就范會影響公司生意,故給付歐文龍110萬美元作為“傭金”。
對于兩人的證供,歐文龍開腔否認。當控方以《友好手冊》作為有力證據(jù)時,歐文龍指控方斷章取義,并不斷回避控方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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