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圖為蔣麗莉(中)步出東區(qū)裁判法院。 中新社發(fā) 譚達明 攝
中新網(wǎng)2月9日電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香港太平洋興業(yè)前主席蔣麗莉涉嫌串謀詐騙案,蔣麗莉要求將案件直接在高等法院審理,但被高等法院駁回。
蔣麗莉發(fā)表聲明指,對判決感到失望,會與律師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蔣麗莉不滿香港律政司將案件轉(zhuǎn)交區(qū)域法院審理,而拒絕交給高等法院,由陪審團聆訊,提出司法復核。但高等法院認為,律政司的做法有足夠理據(jù),駁回她的申請。
案情指,香港總商會146年來第一位女主席、著名工業(yè)家蔣震的女兒蔣麗莉,涉嫌出任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yè)”主席期間,串同另一執(zhí)行董事胡思圣,于2002年批出太平洋興業(yè)“購股權(quán)”,但隱瞞自己的得益,被廉政公署拘捕,控以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書面陳述多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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