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庫|圖片網|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滾動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時評:經適房不宜用于獎勵人才 有厚此薄彼之嫌

2006年09月29日 10:50

    2006年中國將鼓勵住宅消費 加大經濟適用房建設 中新社發(fā) 劉君鳳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杭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杭州市有突出貢獻人才住房申購辦法(試行)》,該《辦法》規(guī)定,杭州市委、市政府決定從今年起,每年組織一次杭州市有突出貢獻人才的住房申購,市、區(qū)兩級每年將提供數百套住房,用于解決市區(qū)有突出貢獻人才的住房問題。也就是說,“杭州定期為有突出貢獻人才提供經濟住房”。(新華社9月23日)

  杭州為有突出貢獻人才解決住房問題的新政,彰顯了杭州市委市政府在重視人才、吸引人才、激勵人才方面的努力,這種努力值得肯定。但“定期提供經濟住房”的方式,卻值得商榷:“經濟適用房”適用于“獎勵人才”嗎?

  由建設部、國家發(fā)改委、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發(fā)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guī)定得很明確:“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一)有當地城鎮(zhèn)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四)市、縣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弊⒁,“符合下列條件”之后并沒有“之一”,要獲得經濟適用房買租資格,就必須同時符合以上四個條件,缺一不可。而杭州“定期為有突出貢獻人才提供經濟住房”所依據的條件,卻超越了上述4個條件之外——只要有“突出貢獻”就行,而不管該“人才”是否已有住房、家庭收入多少。

  這似乎很令人困惑,政府獎勵人才,有各種獎勵的方式可以選擇,為何要單單拿“經濟適用房”作為獎品?其實,政府拿“經濟適用房”獎勵人才,不過是一個習慣性動作!敖洕m用房”既然可以作為公務員的福利,那么拿它作為對人才的獎勵,又有何不可呢?但在經濟適用房供不應求的情況下,這樣做,實際剝奪了低收入家庭的權利。

  獎勵,如果以剝奪、妨礙他人權利尤其是弱勢群體的權利為前提,就有“厚彼薄此”、“劫貧濟富”之嫌。某一群體得到的獎勵越多,另一群體的權利就越少。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詠濤)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