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幾千年來總把過年當做件大事。過年之前要作很多準備,要買很多東西,吃的、用的、穿的、戴的、耍的、供的、干的、鮮的、生的、熟的,統(tǒng)名之日“年貨”。《京都風俗志》云:“十五日以后,市中賣年貨者,星羅棋布。”北京年貨種類之多是全國各地都比不了的。趙岡先生在其《考紅瑣記》中說,曹雪芹的《紅樓夢》在描寫過年情景時,有滿人風俗,令人感到奇怪。其實這是很自然的。北京在清代二三百年中,都是漢人、滿人,北方人、南方人雜處的。尤其上層社會,即官僚階層中,各種風俗交流更普遍。滿人、北方人故意學蘇杭人的飲食起居,漢人故意學滿人(即旗人)的禮數(shù)、官派,這就從各個方面混合成特殊的“北京味”。復雜的年貨,也是這種社會生活的反映。
北京的年貨如按大類,可分飲食、衣著、日月、迷信、玩耍、點綴六類。飲食中大路貨如豬、羊肉,雞鴨這是最普通的;鹿肉、野雞、凍魚等則都是來自山海關(guān)之外的關(guān)東貨;而水磨年糕、糖年糕、冷筍、玉蘭片之類,則又是江南的東西。衣著各時代不同,但舊時除去“旗裝”而外,也講究南式。年貨中日用品不少,來自南方的有紙張、竹器、瓷器等等;迷信用品是舊時年貨的大宗,如線香、錫箔、木版印的門神、灶王爺,供佛的花、蜜供等等,其中折“元寶”、“錠子”的錫箔則全來自南方。玩耍的東西就更多了,兒童的、大人的玩藝,都不分南北滿漢!洞好鞑娠L志》云:“琉璃、鐵絲、油彩、轉(zhuǎn)沙、碰絲、走馬,風箏、鞬毛、口琴、紙牌、拈圓棋、升官圖、江米人、太平鼓、響葫蘆、琉璃喇叭,率皆童玩之物也,買辦一切,謂之忙年。”文中所舉雖說已經(jīng)不少,但還遺漏了很重要的一些玩耍的東西。如一般人家都要買些爆竹:百響、麻雷子、二踢腳(即雙響)、起花、太平花等等,這又是介乎玩耍和迷信之間的東西;至于骰子、紙牌等,則是成人的玩具;點綴歲時的清供如水仙頭、佛手,則都是來自南方了。
一進臘月,各鬧市皆擁擠不堪,都是買年貨的人,但各種東西也都漲了不少,商人趁機作一筆好生意,故有“臘月水土貴三分”之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