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警方將果斷阻止一切不合法集會和示威

  中新社澳門十二月十五日電 (記者 陳佳 耿軍)澳門警方說,澳門有關(guān)方面并無接獲任何有關(guān)“法輪功”的集會申請;即便有了申請,警方亦需時審核。

  澳門治安警察廳發(fā)言人梁偉強警司今天在此間強調(diào),非澳門居民,不得申請集會及示威。因迄今未接過合法申請,如遇不合法的集會及示威,澳門警方會采取措施中止及驅(qū)散,有抗拒者會被拘捕,最高刑罰監(jiān)禁兩年。他呼吁有關(guān)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梁偉強警司是在澳門治安警察廳與司警司聯(lián)合召開的記者會上作上述表示的。他透露,警方已掌握一批自稱“法輪功”分子的名單,在必要時可限制相關(guān)人士入境。

  在澳門集會需事先向市政當(dāng)局申請,市政當(dāng)局隨后徵詢警方的意見。梁偉強警司說,據(jù)警方訊息,澳門至今未接本澳或其他人士的任何申請。他說,據(jù)警方的資料,澳門有三十至四十人練“法輪功”。

  梁偉強警司同時透露,治安警察廳的三千零八十名同僚,已全體全力投入澳門回歸的有關(guān)工作,他們將會同司法警察、水警等為回歸大典的順利進行而努力。

 

(完)

最近更新日期:199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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