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bnewpower.cn  
logo2.gif (2409 bytes) Media999 ad


姚麗話題

董云龍

  “姚麗事件”一時間成了人們的熱門話題。所謂“姚麗事件”,是指發(fā)生在大慶市建設銀行系統(tǒng)的這樣一件事:去年7月9日,儲蓄員姚麗所在的儲蓄所遭兩名歹徒搶劫,在報警未果的情況下,姚麗與之周旋,以較小的損失保護了銀行的巨額財產,卻因“未能與歹徒進行殊死搏斗”于8月初被分行領導給予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處分;姚麗不服,向所在城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該委于11月8日裁決,撤銷分行的處分決定,恢復姚麗公職;分行不服,上訴到所在城區(qū)法院,區(qū)法院一審判決結果支持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分行又不服,上訴到大慶市中級法院,今年3月1日二審開庭,當庭宣判不支持上訴人的上訴理由,撤銷“關于開除姚麗公職的處分決定”。3月20日《中國青年報》披露了這宗官司,引起全國輿論關注;3月22日建行大慶分行重新作出處理決定:開除姚麗黨籍,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并由姚補償歹徒從她手中搶走的1.3萬元錢……顯然,若無傳媒的介入,這只是一件并不鮮見的勞動爭議案。因此,與其說是“姚麗事件”,不如說是“姚麗問題”或“姚麗話題”更確切。

  由“姚麗話題”我想到的是:對于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的現(xiàn)代化建設所取得的巨大的成就,通常我們喜歡用“有目共睹”來表述,其實這個表述是很不完全的。林立的高樓大廈、四通八達的高速公路以及國民生產總值平均每年百分之多少的遞增率,這些“有目共睹”的物質文明建設成就固然是令人欣喜的,而思想解放帶來的人們精神面貌的巨大變化和民主法治觀念逐步深入人心,這些捫之無形的精神文明建設成就,更是令人欣慰的。社會各界關于“姚麗事件”發(fā)表的占壓倒性的意見,就是這種無形成果的生動展示。

  請看,建行大慶分行的某些領導批判姚麗是何等慷慨激昂:“姚麗是狗熊,是銀行系統(tǒng)的叛徒!”敗訴之后他們拒不認錯,制作的自我辯護材料《對景園儲蓄所被搶案件的幾點看法》,仍然“大義凜然”地宣稱他們是“力圖通過對這起案件的處理,在職工中倡導恪盡職守的職業(yè)道德,在黨員中弘揚以黨和人民的、國家利益為重的崇高境界,在社會上樹立一種敢于向邪惡勢力斗爭的正氣”。對于他們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說,要是擱在20多年前,誰都不以為非,即使感覺味道不正,也只能退避三舍緘口不言。然而,現(xiàn)在不同了,整個社會大環(huán)境變了,不論是官方(勞動仲裁委、兩級法院),半官方(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接受記者采訪的同志、中央與地方許多機關報),還是民間各行各業(yè)的人們,不支持建行大慶分行領導的做法與說法,為姚麗鳴不平的意見顯然占優(yōu)勢。在我所看到的以此為話題展開討論的傳媒中,以本埠一家日報3月25日“都市客廳”版的言論最有代表性。參加討論的有社會學家、律師、教師、公務員和兩位職員,除一位職員之外,大家都認為姚麗的反應是無可指責的,甚至應當受到表揚。

  在人們的觀念中,最突出的是對生命價值的尊重。大多數(shù)人現(xiàn)在都認為國家利益不僅指國家財產,公民的生命安全應是國家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人沒有理由以任何名義漠視人的生命。汪四清說得好:我們傳統(tǒng)文化中一直提倡“舍生取義”,但這個“義”有講究,這個“義”是高于個人生命的大義,比如黃繼光若不舍身堵槍眼就會有更多的人犧牲,因此他的這個“義”是必須的,有價值的;無意義的犧牲并不是“義”的表現(xiàn)。他進一步說,對“義”的誤解可能造成某種悲劇,若這種所謂的“義”與“貞節(jié)”一樣成為壓在我們身上的牌坊的話,那么我們構筑的不是所謂社會正氣,而是一種恐怖!許多人都談到,我們提倡見義勇為,但“勇”并不排斥智,不能要人們“不惜一切”,不講策略,應盡可能把代價減少到最低。

  對不同社會角色的界定及其職業(yè)責任與職業(yè)道德的不同要求,人們的認識也有了明晰的區(qū)分。一個儲蓄員與一個沖鋒陷陣的戰(zhàn)士、一個專司保衛(wèi)的保安員,他們的職業(yè)要求應當是不同的。此案中,銀行領導層有職責安裝有效的報警系統(tǒng)、配備經(jīng)過防暴訓練的保安員,并按規(guī)定的男女比例安排上崗職員,他們若不這樣做便是失職,便應承擔遭劫受損的責任。用教師林襄江的話說,“銀行不承擔這種責任,卻指責職員不舍命保財產,這是銀行管理層可恥的表現(xiàn)。”這種基于社會分工和權責對應原則的責任意識,難道不是我們“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合理基礎嗎?

  特別是,人們雖然不都是法學專家,不能使用“人身權高于財產權”這類法律術語,但他們能用法治的眼光來審視事件評判是非。有人指出,銀行領導在未召開職代會的情況下就作出開除公職的處分決定,這不是依法辦事;有人指出,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后仍不讓姚麗上班(直到中央傳媒介入),是藐視法律,已經(jīng)足以構成違法;有人質疑分行領導現(xiàn)在要所有職工簽訂類似于“生死合同”的《安全保衛(wèi)責任書》,是否合法?

  精神天地的鳶飛魚躍是我們民族生機勃勃的表現(xiàn),思想世界的更新與進步,是我們民族創(chuàng)造活力的源泉。檢視20多年來中國人思想解放的這些無形的成果,使我們對祖國未來的前景充滿信心。

  摘自《南方周末》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Media999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