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因不滿臺灣“年代”電視臺前主播張雅琴3年前報道他的私人招待所辦派對擾鄰,提出索賠500萬臺幣(125萬元)的訴訟,遭臺灣最高法院判決敗訴。
吳宗憲在判決后說:“臺灣就是這樣啦,現(xiàn)在是媒體執(zhí)政,法官都怕媒體!薄澳甏彪娨暸_曾報道吳宗憲在臺北市新生南路的私人招待所辦派對,吵得鄰居無法睡覺,但據(jù)悉,因“年代”報道前曾向附近鄰居、管區(qū)警員等多人查證,最高法院昨駁回全案上訴,判吳宗憲敗訴,不得再上訴。
吳宗憲自稱派對地點不是他的房子,他說自己不過是剛好把車停在附近。
不過法官認為,該則新聞是一則有關公眾人物欠缺公德心、不顧鄰居安寧的新聞,與公共利益有關。針對吳宗憲被判敗訴,還酸言現(xiàn)在是媒體執(zhí)政,張雅琴回應:“我相信他只是一時氣話,并非他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