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瓜的大事件
桃色
1994年,酒店公關(guān)小姐李璇向記者爆料,指控胡瓜對她強暴、性虐待,并聲稱握有沾了胡瓜精液的衛(wèi)生紙團。這一事件被稱為“李璇案”或“瓜(胡瓜)田李(李璇)下事件”,讓當(dāng)時身居“綜藝一哥”的胡瓜身陷丑聞風(fēng)暴,工作頓時停擺,幾乎斷送演藝事業(yè),當(dāng)時的元配秀秀在記者會中力挺胡瓜。后來,因證據(jù)不足,無法證明胡瓜有強奸行為,胡瓜獲判不起訴處分。
離婚
2001年,胡瓜扯出與丁柔安的戀情緋聞,最終與元配秀秀離婚。之后,離婚的余波不斷,直到今日還威力尚在。
詐賭
2006年5月,胡瓜及其兄長胡技烜,著名女商人田淑玲涉嫌在2003年農(nóng)歷新年,在胡瓜的住處裝置針孔攝影機從事賭博,背上官司。
吸麻
2007年3月23日,臺北地檢署在胡瓜家中搜出大麻。6月11日下午,胡瓜與丁柔安同時進臺北看守所接受勒戒。7月30日傍晚,胡瓜結(jié)束勒戒,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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