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2日電 王靜瑩、陳威陶爭子監(jiān)護權(quán),法院昨裁離婚判決前,由雙方各輪1周照顧兒子,陳仍盼王搬回家住。
據(jù)臺灣《蘋果日報》報道,王靜瑩與陳威陶鬧離婚,上法院爭取兒子小蝦米臨時監(jiān)護權(quán)。法院家事庭考慮陳威陶與小蝦米互動良好,且陳的經(jīng)濟情況不錯,昨裁定在雙方離婚判決確定之前,小蝦米將由王、陳各輪流照顧1周。
王靜瑩去年9月底搬離陳家,11月初接走小蝦米,之后向法院訴請離婚,而陳威陶12月底趁王出庭時,到托兒所帶走兒子。陳威陶昨說:“孩子要同時擁有父母的愛,還是歡迎她回家。”王靜瑩昨透過律師說,終于可以帶小蝦米回家住了。
另外,昨日有6男到陳威陶北市仁愛路公司前拉布條索討債務(wù),表示受臺中林家羽委托,前來索討1000萬元(新臺幣,下同)欠債。陳威陶昨說,這件案子是他為盧姓朋友代墊450萬元支票借款,盧還錢給林家羽后,林卻扣住自己的450萬元支票不歸還,稱自己才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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