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基兒合約壓身有苦難言 恐遭索賠不敢承認已婚
2008年03月18日 10:2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1月10日,香港名模樂基兒為一美容纖體中心開幕活動助興。中新社發(fā) 蔡蔓莉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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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3月18日電 “金童玉女”黎明和樂基兒(Gaile),被曝上周于馬爾代夫秘密結婚,哄動全城。雖然“黎太”否認結婚,據(jù)稱原因是她身負多份廣告與瘦身合約,而合約訂明于約滿前不可結婚生子,免影響代言形象,否則要作出巨額賠償,難怪Gaile無奈否認婚訊。
據(jù)香港東方日報報道,“黎樂戀”終于開花結果,一對新人于上周低調飛往馬爾代夫秘密結婚,兩人對婚事高度保密,惟婚訊最終外泄,令Gaile大為緊張,更否認婚訊。
據(jù)了解,Gaile原來有莫大苦衷,才迫于作出否認。由于不少廣告、瘦身代言合約,為保產品、代言形象都會在合約條款上加上合約期內不能結婚及生兒育女,如果有違約則要作巨額賠償,不過Gaile仍冒著抵觸合約之險,與愛郎共諧連理,足見她深愛黎明。
另外,查小欣昨日在其節(jié)目中分析藝人否認婚訊原因,她說:“如果做廣告代言人,說明一定要單身,一結婚就是毀約要賠錢,所以結婚都不會認。”而查小欣昨日曾致電黎明經理人陳善之,對方向她表示黎明過兩天會返港。而Gaile所屬的模特兒公司發(fā)言人則堅稱,不會過問模特兒私人事,發(fā)言人說:“我們給模特兒好大空間,不干涉他們的私人生活!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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