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6日電 早前被雜志報道“另結(jié)新歡”的黃秋生,昨日與妻子聯(lián)名向香港高院控告壹傳媒誹謗。黃秋生夫婦指被告明知報道不真實,但仍以大字標(biāo)題及封面報道“黃秋生拋妻棄子”是惡意中傷,令他們蒙受尷尬、惡評,以及聲譽受損,要求被告作出賠償。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秋生與太太吳惠貞在訴狀中稱,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今年8月2日出版的《壹周刊》,以封面報道“新歡細(xì)(年輕)22年 黃秋生拋妻棄子”,文章內(nèi)容中傷秋生,又指他與妻子已正式離婚。
訴狀還指,被告明知報道并非真實,仍以煽情手法刊載顯眼的封面標(biāo)題以增加銷量,令原訴人聲譽受損,遂要求被告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