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4日電 臺灣東森新聞網(wǎng)報道,八卦纏身的好萊塢女星林賽·羅韓(Lindsay Lohan),今天在法官面前認罪,承認酒醉駕車等7項罪名,被判要坐牢1天,外加10天的小區(qū)服務,以及3年緩刑。
法官判決林賽·羅韓要在明年的1月8日前入獄。這起案件是林賽·羅韓在今年5月和7月兩度酒后駕車,魯莽駕駛,并且追蹤她助理的母親,事發(fā)后還棄車逃逸,警方隨后在她的車上發(fā)現(xiàn)古柯堿,林賽·羅韓事后自行投案,不過,她的一連串違法事證還是得面對司法的審判。由于林賽·羅韓被捕時遭查獲的古柯堿少于0.05公克,因此不符合以重罪起訴的標準。。
目前在猶他州勒戒中心接受戒酒輔導的林賽·羅韓透過宣傳發(fā)表一份聲明表示,因為沉迷于酒精和毒品,她的生活已經(jīng)全然失控,最近她屢屢做出令她自己都覺得羞恥的事情,她知道自己犯法,愿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并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