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就清華跳水隊總教練于芬舉報國家跳水隊領隊周繼紅侵占其百萬獎金一事,體育總局監(jiān)察局回應稱“周繼紅不存在個人侵占獎金的問題”。對此,于芬并不滿意,針對代領人、獎金規(guī)則及是否進入司法程序等問題,她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一一予以回應。
新京報:關于獎金,體育總局(以下簡稱總局)監(jiān)察局回應說除你之外,還有其他5人代為領取,這5個人你是否認識?
于芬:不是不認識這5個人,有些人認識,通過調查,有些人證明他們沒領取過我的獎金。這么大數額的獎金哪能隨便讓別人領呢?沒有我的委托書,這些人也沒資格領取,游泳中心怎么能隨便發(fā)給別人?這5個人肯定是有人叫去領的,誰叫這些人去領的,這是關鍵點。
新京報:這5個人是什么身份?
于芬:他們的身份我不能透露,除非得到他們同意。
新京報:總局監(jiān)察局是否明確這些獎金確實屬于你?
于芬:監(jiān)察局查了游泳中心報上去的這個單據,他們拿來一筆一筆跟我核實。我當時就說這個沒拿,那個沒拿,但他們把調查權還給游泳中心,游泳中心說沒有問題。
新京報:總局監(jiān)察局指出與你談話時,你很高興,也很欣慰。
于芬:當時,我看到總局監(jiān)察局做工作了,找我核實了。我以為他們會繼續(xù)調查,才為這個而高興。
新京報:你在博客中提到被侵占資金達到數百萬元,這個數額怎么得出來的?
于芬:這些數額,一共有多少比賽是固定的,雖然獎金規(guī)則可能發(fā)生變化,但這些都能查得到,具體數額可以推算出來。
新京報:總局監(jiān)察局的回應并沒有提到你說的獎金規(guī)則。
于芬:是沒有提到。我估計因為這個政策挺復雜,每一年都發(fā)生變化。他也不可能重新調查,只是拿了游泳中心的清單跟我說一下。
新京報:你請了法律顧問,是否意味著將進入司法程序?
于芬:我的法律顧問主要是為了處理獎金、舉報這些方面的法律事宜,F在只是先把獎金等方面的證據弄出來,具體的事情以后再說。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張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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