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罷訓(xùn)逼不得已
長約簽完后,李廣益在表達(dá)了自己不會有任何讓步的態(tài)度后,就再也沒有就合約問題找球員們談過話,球員們自然也不會找他,因為在這個問題上,主動的一方可能會放棄得更多,所以大家就那么僵持著。
直至青島隊比賽結(jié)束后給所有人來了一個最后通牒:“想簽就簽,不簽拉倒,反正他手里也不缺合同。”球員們這才集體恍然大悟,后來有人向法律界的朋友做了咨詢,雖然在他們的眼中,那份李廣益讓他們簽訂的長期合同是不符合他們真實意愿的,甚至不能稱之為“真的合同”。但是在法律效力上卻是完全立得住腳的。
球員們坐在一起分析,他們開始集體有了一個想法“我們被騙了!”與此同時,李廣益高高在上盛氣凌人像對待要飯乞丐一樣的態(tài)度,讓大多數(shù)球員都無法再忍耐,“我們不想離開泰達(dá),只要他稍微尊重我們一點兒,給我們一些耐心的解釋和勸解,我們也愿意做出讓步,但是他一點兒都不肯讓步,太囂張了!”簽了約的替補球員們知道了他們實際上也是掉進(jìn)了一個可能是“陷阱”的“合同門”事件后,對于未來也充滿了悲觀和失落,于是,這樣無處伸冤卻不能隱忍的委屈,開始醞釀成了一次“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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