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山東魯能與陜西浐灞的比賽中,魯能隊的崔鵬肘擊對方外援薩利的惡劣行為盡管逃過了當值主裁的眼睛,卻逃不過足協(xié)紀律委員會的處罰。昨天上午,足協(xié)紀律委員開會討論后,開出了本賽季第二張罰單:崔鵬停賽五場,罰款三萬。同時,大連、成都、長沙三個賽區(qū)被提出口頭警告。
魯陜之戰(zhàn)進行到第32分鐘時,陜西隊獲得角球,崔鵬在爭搶中肘擊了對方外援薩利的頭部,后者隨即抱頭倒地。當值主裁萬大雪對此沒有做出判罰,崔鵬賽后也辯稱當時是一起爭頂,落地時完全沒有意識,但是攝像鏡頭清楚地捕捉到他“有意傷人”動作。足協(xié)紀律委員會昨天專門開會對這段錄像反復研究,認定崔鵬的動作是“暴力行為”,做出了“崔鵬停賽五場,罰款三萬”的處罰。同時因為有大量球迷向場內投擲礦泉水瓶、紙團等雜物,紀律委員會對大連、長沙、成都賽區(qū)提出口頭警告。
昨晚接受采訪時,一位紀律委員會成員表示,“崔鵬的肘擊行為確實很惡劣,不管他怎么辯解,錄像中都清楚記錄了這一事實。紀律委員會對此做出的處罰,也完全是按照《處罰準則》來辦事的。”(記者張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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