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7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26日第三度為陳水扁家族弊案借提陳水扁,盡管扁律師在庭訊中不斷使用拖延戰(zhàn)術(shù),陳水扁本身也對法官動之以情,希望能藉此獲得交保,不過在羈押庭之后,法官仍然裁定陳水扁先還押看守所,而陳水扁也首度摘下眼鏡拭淚,并強(qiáng)調(diào)自己絕對不會潛逃。
對于法官裁定先還押看守所,陳水扁顯得十分錯愕,并首度落淚,在步出地方法院時,陳水扁還向支持者示意,感謝民眾對他的支持;而陳水扁在返回臺北看守所后,也表示希望進(jìn)食,北所還為此替陳水扁張羅食物。
陳水扁在庭上主打柔性訴求,他表示,只要想到妻子吳淑珍就會流下眼淚,“今天卸任‘總統(tǒng)’就好像是家破人亡一樣,吳淑珍住在寶徠,但其實那是關(guān)在寶徠,就像是贍養(yǎng)院”,他想多陪吳淑珍卻都做不到。
陳水扁還說,吳淑珍連到北所看他都很困難,就連出庭前都還要先打高蛋白營養(yǎng)針,“我能把她帶出去,跟她一起逃亡嗎?或是一人潛逃,我忍心把她丟在臺灣嗎?”
對于海外媒體到北所專訪他,陳水扁也解釋,是因為他在押,律師公布光盤也是為了讓他看到部分光盤內(nèi)容,如果他沒有被羈押,就不會有這些事情發(fā)生。
針對停止羈押的聲請,審判長蔡守訓(xùn)傍晚裁定,現(xiàn)在不會做出決定,而是會盡速進(jìn)行,下次庭期為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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