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2日電 綜合臺媒報道,陳水扁再度傳出絕食消息,已經(jīng)6餐沒有吃東西,還拒絕醫(yī)生測血壓脈搏。檢方則表示,陳水扁的身體狀況不影響24日開庭。
陳水扁只喝水6餐未進食
“中央社”報道稱,臺北看守所21日的早餐為貢丸紅面線、辣菜脯,午餐為瓜仔雞、香芹豆干、九層塔炒蛋、玉米濃湯。所方表示,20日早餐開始,陳水扁就沒有進食,也未放封出外運動,21日3餐都沒有進食。至目前為止,陳水扁已經(jīng)有6餐沒有進食,只喝水。21日是假日并未開放會客,所方將密切觀察陳水扁的進食狀況。由于陳水扁辦公室20日送進看守所的食物,陳水扁拒收,所方將在23日上班時間請陳水扁辦公室收回食物。
此外,所方指出,北所醫(yī)務(wù)室醫(yī)師21日到羈押房為陳水扁測量血壓、脈搏等,不過,遭陳水扁拒絕。
檢方:不影響24日庭期
“中央社”報道說,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被控貪污、洗錢等案,預(yù)計24、25、26日三天再度開庭,分別再為洗錢案、龍?zhí)栋、“國?wù)費”案等進行準備程序。陳水扁1月19日開庭時否認檢方所有指控,而公訴檢察官則當(dāng)庭提示陳水扁另構(gòu)成藉勢勒索及非主管職務(wù)上圖利2項新罪名。
對于陳水扁身體狀況會否因絕食連帶影響24日起的庭期,公訴檢方認為,被告在準備程序時可保持緘默,全權(quán)由辯護律師答辯,陳水扁就算被提訊至法庭時身體狀況不佳,也不影響開庭。 檢方表示,陳水扁絕食導(dǎo)致身體虛弱,不符合停止審判要件。
此外,臺北地院于三、四天前再度收到陳水扁律師遞狀,陳述因來不及影印卷證,仍未完成閱卷,以及特偵組檢察官日前就訊吳淑珍,已影響陳水扁的訴訟防御,希望合議庭能考慮擇期開庭。
公訴檢方對此表示,1月19日開庭時律師就以閱卷不及為由,請求將原本1月21日的庭延至2月24日,獲合議庭同意,這段時間只見律師有時間利用媒體披露有利陳水扁的筆錄內(nèi)容、撰寫一些無助訴訟順利進行的陳明狀,若再說閱卷不及,不但已違辯護人盡力為當(dāng)事人辯護的職守,也有拖延訴訟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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