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8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18日下午針對陳水扁是否收押重開羈押庭,當審判長周占春問陳水扁能否就機要費問題回答時,由于陳水扁所答非所問,周占春顯得有些不耐煩,他要求陳水扁具體陳述事實,“不要左顧右盼,講到別的事情”。
臺灣高院17日以陳水扁釋放可能串供滅證,裁定抗告成立,案件又回到北院,仍將由審判長周占春、法官何俏美、林伯泓3人負責審理,由于3名法官今日上午都已事先安排有庭,因此排在下午2時30分開庭重新裁定。
今日出庭的特偵組檢察官包括越方如、林嚞慧、李海龍與周士榆以及兩位臺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并由林嚞慧首先針對陳水扁可能逃亡一事提出見解。林嚞慧表示,扁家把錢匯往海外,并非單純洗錢,而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到海外;他以黃姓少年事件為例指出,當時陳水扁就在沒有隨扈陪同的情況下前往,換言之,只要陳水扁愿意,隨扈可以不必跟在他身邊,因此只要排除隨扈這個因素,陳水扁絕對有渠道、有動機逃亡。
另外,林嚞慧也陳水扁將191萬美元匯給民進黨“大老”吳澧培為例,證明陳水扁有湮滅證據之虞,這也是檢方希望將陳水扁繼續(xù)羈押的理由。
在串證、偽造證據方面,林嚞慧則列舉多項事證,包括SOGO案,陳水扁指示親信馬永成、林德訓扛責任,杜撰的“南線項目”,陳水扁知情還將假的證據交給檢方,通過媒體放話,點名余政憲短短兩天就招了,意圖影響其供述等等。
有關機要費部分,檢察官提出“扁每次講的都不一樣”,這時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一度反對檢方陳述,但周占春問陳水扁能否回答這個問題,陳水扁則反批檢察官把很多事情都搞亂了,他所舉的兩項機密“外交”不是只有兩件而已,這時審判長打斷他的話,要陳水扁能回答就回答,不能答就別說,似乎有點怪陳水扁答非所問。
檢方也舉出多項陳水扁企圖影響其它被告的事證,例如陳鎮(zhèn)慧、林德訓、馬永成、吳景茂等人的律師全部由扁辦聘請,表面上是“關切”,實際上是監(jiān)督對方一舉一動,陳鎮(zhèn)慧在轉為“污點證人”前,就希望律師不要在場,充分顯示陳水扁即便在押,都可利用其它方式影響證人,更何況被釋放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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