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0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為厘清陳水扁家海外賬戶內,有關“國務機要費”、企業(yè)匯款部分,十九日再度前往寶徠住所就訊吳淑珍;但吳淑珍不滿特偵組一周內兩度訊問,透過律師發(fā)表聲明,質疑整起事件是“司法迫害”,要求立即釋放在押的陳水扁等人,并指檢方訊問有關“國務費”部分,是違法偵訊。特偵組主任陳云南指出,就訊吳淑珍是依法執(zhí)行,絕非司法迫害,檢察官會就卷證內容,決定在押被告有無羈押的必要,及未來是否再安排就訊吳淑珍。
特偵組一周兩度赴寶徠就訊
昨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檢察官林嚞慧、越方如及周士榆三人,率隊前往寶徠住所就訊吳淑珍,同時安排臺北醫(yī)學院附設醫(yī)院支持醫(yī)護人員。在兩個小時的訊問過程中,吳淑珍因上廁所、喝水,休息兩、三次。
四天前,特偵組即到寶徠就訊過吳淑珍,由于吳淑珍身體狀況不佳,無法長時間訊問,當天僅針對有關南港展覽館案、龍?zhí)痘亻_發(fā)案及部分“國務機要費”案的案情,為依法給予被告辯明犯罪嫌疑機會,特偵組昨日繼續(xù)訊問未完成部分。
昨日的偵訊重點,主要針對扁家海外賬戶中,疑侵占、詐領“國務機要費”、企業(yè)匯款、南港展館及龍?zhí)顿彽匕甘召V款項的流向與金額。
吳淑珍訊后透過律師李勝雄對外發(fā)表聲明指出,整件事為政治迫害,對于陳水扁、部屬及有關人員遭到收押極為不滿,并要求立即釋放,由法院直接審判。
吳淑珍在聲明稿中聲稱,她并無挪用公款,“國務機要費”均是公款公用,她不是政府人員,無權動用任何公款,檢方再度訊問已起訴“國務機要費”案情,雖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但她仍據實回答,證明自己“清白”。
律師指珍多次動怒 檢方不解
李勝雄說,吳淑珍對檢方提示的卷證及訊問內容,認為與事實不符,曾多次“動怒”。
不過,據了解,吳淑珍在特偵組訊問過程,態(tài)度相當平順,且未提及有關蔡銘哲供詞內容,事后卻透過李勝雄傳達“動怒”情節(jié),也讓在場人士感到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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