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陳水扁 特偵組稱其涉犯貪污及洗錢諸多罪名
2008年11月11日 17:19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11月11日電 臺檢方偵辦陳水扁機要費案及陳水扁家庭洗錢疑案,今天第五度傳訊陳水扁,訊后向臺北地方法院聲押陳水扁。檢察官認為,在機要費案及洗錢案中,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
據“中央社”報道,特偵組今天訊問陳水扁的部分包括:機要費遭侵占、詐領,以及南港展覽館弊案中,企業(yè)被控行賄公務人員等兩大部分,由于檢方認為事證明確,因此決定向法院聲押陳水扁,臺北地院將于收到特偵組移送的卷證后,開庭審理。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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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道:陳水扁家族弊案震動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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