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金援案涉案官員未盡管理責任將要賠償
2008年05月14日 09:57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5月14日電 臺金援弊案中10億元新臺幣被侵吞。涉案的前臺當局“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認為自己被詐騙,未貪污。是否因此可以免責,臺相關官員13日表示,依據(jù)有關法規(guī),若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經審計部門認定要負財務責任,“就要賠錢”。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因弊案請辭的臺當局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13日回到高雄縣老家,期間再次強調,他絕對沒有拿錢,該案絕無牽涉到陳水扁。
而涉及此案的中間人金紀玖,經臺北地檢署發(fā)布通緝后,調查部門13日透過跨部門協(xié)議開始整裝待發(fā),進行海外追緝金紀玖的磋商事宜。臺北地檢署并將金紀玖的通緝書,送交臺“法務部”,正式請求美方協(xié)助。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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