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選會":選票可部分領投 但不能撕毀或攜出
2008年01月10日 11:39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1月10日電 本周六(12日)臺灣就要進行“立委”選舉并“公投”的投票作業(yè)。臺灣“中選會”表示,無論是“立委”選舉票還是“公投”票,都可以選擇全部領票、部分領票,或是全部不領;票在圈選前可以退票,但不可以撕毀或者帶出投票所。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表示,這次的“立委”選舉與“公投”原則上采取分桌領票,進入投票所的第一張桌子領取政黨及“立委”選舉票,再到第二桌領取兩項“公投”票。
他表示,“立委”選票、政黨票及兩項“公投”案,可以選擇全部領取、部分領取,也可以選擇全部不領。根據“中選會”所擬定的一階段投票折衷方案,各個投開票所的門口與領票處,也應該設置“‘公投’票可全領、部分領取、全部不領”的顯著標語與立牌。
假使民眾在進入投票所之后,發(fā)現(xiàn)有任何的選票不是自己想要投的,在圈選之前都可以退票,如果已經圈選,就必須投入票箱,不可以撕毀或是帶出投票所。
鄧天佑指出,投票是民眾的權利,可選擇投票或不投票。不過站在選務機關的立場,還是希望民眾能夠踴躍投票。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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