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8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高檢署”特偵組今天將傳喚謝長廷,調查他在高雄市長任內(nèi)涉嫌收受高捷廠商獻金賄賂疑案。檢方是以被告身份傳訊謝長廷,要求他務必到庭。
報道指出,謝長廷曾公開承諾,如果涉及特別費案被起訴,即退出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但對于高捷案則只字未提。檢方認為,高捷政治獻金疑涉及賄賂或圖利,必須由謝長廷親自說明,且因案情復雜,不排除多次傳訊。
特偵組今天偵訊的重點在厘清:謝長廷參選高雄市長期間成立后援會,收受高捷廠商的獻金,和這些廠商承包高捷工程有無“對價關系”;以及當初是誰決定成立后援會,誰決定收受高捷廠商的捐款。
高雄“高分檢”檢察官羅建勛偵辦高捷弊案,兩度傳喚謝長廷,謝長廷都請假未到庭。今年三月底羅建勛發(fā)函“調查局”要求移送相關卷證,在公文中指謝長廷“犯行明確”;當時正值民進黨黨內(nèi)初選期間,公文外泄引發(fā)不小風波。
高捷弊案項目小組認為,謝長廷在二00二年參選高雄市長期間,透過后援會性質的“高雄發(fā)展聯(lián)誼會”會長徐政朝,收受高捷董事葉致中等人的政治獻金。謝長廷當選市長后,這些廠商包攬到高捷的相關工程,謝長廷疑涉貪污。
四月二日,臺“高檢署”特偵組成立,并接辦謝長廷案。特偵組上個月分案后,檢察官分析、了解先前的案卷內(nèi)容,并參考曾偵辦此案的項目人員意見,決定傳喚謝長廷到案說明。
據(jù)了解,特偵組檢察官認為,目前要認定謝長廷“犯行明確”,證據(jù)力似乎還不夠,必須重新調查;偵辦焦點鎖定在謝長廷收受高捷廠商的獻金,是否涉及給予特定工程的“對價關系”。
謝長廷目前在特偵組共有十一件案子,其中高雄“高分檢”及高雄“地檢署”移送的高捷相關弊案共有十件,特偵組主任陳云南與其它九位檢察官,每人手上都分到一案。第十一件則是特別費案,由檢察官侯寬仁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