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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臺近年“臺獨”動作及教科書修改內(nèi)容

2007年01月30日 08:29

  

教科書部分修改內(nèi)容

  更改內(nèi)容:

   1. 過去慣用的“我國”、“本國”、“大陸”等用詞,全改為“中國”。

   2. 清末具革命正當性意涵的“起義”,如武昌起義、廣州起義等,一律改為中性用語的“起事”。

   3. 舊版本的“本國史”教材指出,“統(tǒng)一中國”是“歷史的展望”,但新版教科書明文“三民主義統(tǒng)一中國”成了“歷史口號”。

   4. 漢朝“征伐”或“征討”匈奴,改為“攻擊”匈奴。

   5. “日治”和“日據(jù)”,原先是兩詞并陳,但審查委員中意識形態(tài)極強者,迫使一定要改為“日治”。

  刪除內(nèi)容:

   1. 孫中山之前的“國父”一詞、以及提到“國父”、孫中山先生時,前面空一格以示尊敬,也全從新版教科書中消失。

   2. “秦始皇并滅六國,統(tǒng)一天下”中的“統(tǒng)一天下”刪除。

   3. 《中國史》濃縮成一冊,采取“略古詳今”的原則:舊石器時代的北京人從《中國史》中消失;夏、商、周三代及魏晉南北朝要在一節(jié)課50分鐘教授完畢。

   4. 明末以后的中國歷史約占整冊教材的一半;但因僅一冊,“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史跡消失了。

  增加內(nèi)容:

   1. 新教科書基本站在“兩岸分治”基礎上,以往視為禁忌的“統(tǒng)獨”及兩岸分合議題進入教科書。

   2. 過去的禁忌話題《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編入教科書。  

  

近年漸進式“臺獨”動作

  “憲改”工程

   2000年,民進黨上臺后即推動“憲改”工程,謀求法理“臺獨”。2003年,陳水扁更提出“制憲”論── 以“公投”方式制定強調(diào)臺灣“主權(quán)”的新“憲法”,聲稱08年卸任前要完成。

  “正名”運動

   2004年底,當局宣布為臺灣“正名”,包括:將“中華民國”國號簡稱“臺灣”,臺灣所有駐外機構(gòu)正名為“臺灣”,還將“國營”、公營事業(yè)陸續(xù)正名為“臺灣”,以避免與“中國”混淆。如出臺“臺灣護照”,完成約80種“行政”命令修改,如“中國標準”已改為“國際標準”,另將《民法》中“服從中國法律義務”等字眼刪除,將“中正機場”改名“桃園機場”等。

  臺灣“護照”

   由于民進黨認為舊“護照”上加注的“Issued in Taiwan”(發(fā)自臺灣)有將臺灣矮化為一個地區(qū)的含義,

   03年正式出臺臺灣“護照”(Taiwan Passport)。

  申請入聯(lián)國

   民進黨當局不斷鼓吹要以“臺灣”的名義加入聯(lián)合國、世界衛(wèi)生組織等國際機構(gòu)。

  廢“國統(tǒng)會”

   2006年2月,終止“國家統(tǒng)一委員會”與“國家統(tǒng)一綱領”的適用。

  猛吹“獨”論

   民進黨及陳水扁自上臺伊始就一直鼓吹“臺獨”言論,不僅提出“一邊一國”論,稱臺灣是“主權(quán)獨立的國家”,與對岸的中國是“一邊一國”,要分清楚;也不斷強調(diào)“臺灣國家認同”,聲稱“臺灣是世界的一部分,絕對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統(tǒng)獨”教育

   2004年,教育部指出,自古以來屬于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到1683年清朝派施瑯征服臺灣后,才屬于中國統(tǒng)治的范圍,故將高中歷史教科書《中國史》中的臺灣史部分獨立成冊!。ㄙY料來源:香港《文匯報》)


 
編輯: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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