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6日電 據(jù)臺灣《經(jīng)濟日報》報道,臺當局相關部門15日下午宣布,從2014年起,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xiāng)(鎮(zhèn)、市)長、“鄉(xiāng)(鎮(zhèn)、市)民代表”及“村(里)”等七項選舉,將可在同一天舉辦。
據(jù)臺“內政部”稱,臺灣選舉頻繁,長久以來為民眾所詬病,為解決這個問題,已修正所謂“地方制度法”,調整所有的地方民選公職人員任期為一致。上述七項任期都調整至2014年12月25日。
依據(jù)“中選會”推估,地方選舉合并舉行,預計將可節(jié)省選舉所需經(jīng)費約新臺幣5.4億元。
此外,臺“內政部”還指出,未來公職人員選舉,將會采取隔兩年交錯方式辦理,2012年舉行“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2014年舉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未來不會年年有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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