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9日電 扁辦指控特偵組隱匿、干擾扁家將被瑞士凍結(jié)的5.7億元(新臺幣,下同)匯回臺灣,才導(dǎo)致扁一再被羈押。特偵組28日表示,法院審酌扁有重罪、虞逃等事由,才羈押迄今,與5.7億元是否被凍結(jié)或匯回?zé)o關(guān),特偵組也從無隱匿干擾情事,扁辦的說法倒果為因,模糊焦點。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辦公室主任劉導(dǎo),28日到看守所探視陳水扁后表示,陳致中日前提供一份四頁以法文所寫的文件給扁辦,文中證明特偵組要求瑞士凍結(jié)扁的海外賬戶。但在一審判決的相關(guān)卷證中,卻沒有這份資料,特偵組明顯隱匿證據(jù)。
劉導(dǎo)說,陳水扁已在25日,也就是高院裁定續(xù)押扁的隔天就提出抗告,并決定延聘一審時的鄭文龍、石宜琳、洪貴參等三位律師,擔(dān)任二審律師團(tuán),將盡速請三位律師到看守所與扁會面研商訴訟策略。
特偵組強調(diào),去年11月底查出扁家在瑞士除了有“海角7億”外,另有5.7億元的企業(yè)給款,曾存在元大馬家,后來陸續(xù)匯入瑞士的銀行賬戶,涉嫌洗錢。為避免扁家移轉(zhuǎn)這筆錢,特偵組緊急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瑞士檢方聲請凍結(jié)這筆錢。
但陳致中在檢方偵查中,對此5.7億元只字不提,直到去年12月12日,特偵組針對扁案第一波起訴以后,陳致中才向特偵組陳報有這筆錢。
特偵組說,陳致中知道特偵組查到這筆錢以后,才被動陳報,要說有人隱匿這筆錢的流向,那就是陳致中在隱匿,而非特偵組。
陳致中在今年1月臺北地院首度開庭時,主動向合議庭要求認(rèn)罪協(xié)商,并承諾愿將瑞士巨款匯回臺灣。
特偵組說,陳致中至今都未將錢匯回,是他違背對合議庭的承諾,失信于法院,與特偵組無關(guān)。
且特偵組聲請瑞士檢方凍結(jié)5.7億元,但迄今尚未接獲正式回函,因此,特偵組不會因被告陳致中的單方面陳述,就相信這筆錢已遭凍結(jié),也無從向法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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