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24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機要費等四大弊案,23日進行陳水扁提示卷證程序。對于審判長蔡守訓詢問對相關(guān)卷證是否有意見,陳水扁再度行使緘默權(quán)、拒絕回答,還表示程序?qū)嵲诶速M時間。審判長蔡守訓諭知28日進行陳水扁的言詞辯論。
北院從今年1月起審理扁案,先后完成主要被告的證人詰問,本周陸續(xù)進入提示卷證階段,20日及21日分別傳喚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及前“總統(tǒng)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到庭,并訂定言詞辯論庭期。23日上午首度提訊在押的陳水扁進行提示卷證程序。
庭訊中,蔡守訓詢問有關(guān)對扁任內(nèi)出納陳鎮(zhèn)慧等被告的證詞是否有意見時,陳水扁都拒絕作答,不愿表示意見。公設(shè)辯護人曾德榮與公訴檢察官則指出,待言詞辯論時再表示意見。由于卷證繁多,庭訊共進行9個小時,直到傍晚6時30分許才完成所有程序。法庭上十分安靜,僅有蔡守訓提問及書記官打字的聲音,其余人都保持沉默。
陳水扁在庭訊時曾向曾德榮表示,他不想看卷,也不愿理會蔡守訓,這個程序?qū)嵲诤芾速M時間;曾德榮則向陳水扁解釋,這是法院依法必須處理的程序,非進行不可。蔡守訓在庭訊結(jié)束后,諭知陳水扁涉案部分將于28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另外,吳淑珍涉案部分也將于27日進行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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