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6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因涉圖利,一審被判處5年6個月徒刑,高志鵬今天表示,為避免造成黨團及黨中央困擾,決定辭去“立法院”黨團書記長一職,并將上訴。
高志鵬被控向臺當局“國有財產(chǎn)局”關說,爭取價購臺中市一筆公有土地,涉嫌收受賄款,南投地方法院昨天依貪污罪判處高志鵬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quán)2年,其辦公室副主任姚升志,也被判處2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quán)2 年。
高志鵬上午在十余位黨籍“立委”陪同下表示,對有罪的判決感到驚訝遺憾。
高志鵬說,他會堅持上訴到底。為避免黨團及黨中央困擾,他立即辭去黨團書記長職務,也會配合向黨中央廉政委員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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