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了好些天的陳水扁,6月2日再度引起了島內(nèi)輿論的關(guān)注。這次,陳水扁走進臺北地方法院受審,不帶律師,不答辯、不詰問,不傳喚證人,只帶一張紙片。機關(guān)算盡的陳水扁,究竟玩的什么把戲?
新“四不一沒有”
陳水扁家涉及的四大弊案是公務(wù)機要費案、竹科龍?zhí)顿彽匕、洗錢案和南港展覽館案,此外特偵組還追加起訴了扁夫婦涉嫌受賄罪行,包括收受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3億元(新臺幣,下同),及前中華開發(fā)董事長陳敏薰的1000萬元。
6月2日臺北地方法院提訊陳水扁,就追加的受賄案進行準備程序庭。
以往陳水扁出庭,總有3名律師相隨,他本人則帶著厚厚的卷宗、筆記,邊聽邊記,一有機會就舌辯滔滔,長篇大論為自己辯解。但這次,替陳水扁辯護的只有一位公設(shè)辯護人,陳水扁只隨身帶一張紙,紙上內(nèi)容是什么無人知道。
陳水扁在法庭上只說:“我不認罪、不答辯、不傳證、不詰問,因為我沒有犯罪”。除了這20字外,對于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訊問檢察官起訴他的事實與罪名以及起訴書所列20多項內(nèi)容是否爭執(zhí)時,都沉默不回答。
臺灣媒體戲稱,這是陳水扁新的“四不一沒有”。2000年5月20日,陳水扁剛剛上臺時,曾作過所謂“四不一沒有”的承諾,即“不會宣布‘臺灣獨立’,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xiàn)狀的統(tǒng)獨‘公投’,也沒有廢除‘國統(tǒng)綱領(lǐng)’與‘國統(tǒng)會’的問題”。
陳水扁上月21日開庭時,以“司法不公,多辯無益”為由,當庭解除3名律師的委任,并撤回、舍棄所有證人的傳訊及詰問。審判長蔡守訓依法指派臺北地方法院最資深的公設(shè)辯護人曾德榮為扁辯護。
曾德榮日前曾赴臺北土城看守所,希望與扁討論案情,但陳水扁拒絕與他見面。法庭上,曾德榮向法庭申請傳訊證人吳淑珍,但陳水扁堅持不傳證人,最后不得不撤回傳證。
機關(guān)算盡太聰明
陳水扁解任律師,不再開口為自己辯解,究竟葫蘆里賣的什么藥?
最直接的目的,陳水扁仍然是訴諸悲情,營造“司法迫害”、“政治迫害”的氣氛,因為“司法不公”,所以“多說無益”,向依然相信他的深綠民眾傳遞的信息就是,扁就算被定罪,也是被“屈打成招”。
陳水扁可能已經(jīng)意識到,無論是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還是律師團的辯護,都無法推翻越來越充足的犯罪證據(jù)和證詞。既然法律層面已經(jīng)無法可施,不如省點力氣訴諸政治。
島內(nèi)輿論指出,陳水扁的消極抵抗,并不能起到阻礙司法進度的作用。扁舍棄證人,并非詰問證人就此結(jié)束,公設(shè)辯護人仍可以詰問證人,在詰問過程中,法官仍可形成心證,最終決定當事人是否有罪。
《中國時報》的評論文章認為,陳水扁可能是要“放棄一審,決戰(zhàn)二審”,目前扁案還是一審,就算扁真的心灰意冷,不想與蔡守訓繼續(xù)過招,但他還是可在上訴二審高院后,畢其功于一役。
島內(nèi)媒體指出,陳水扁關(guān)押期間奇招不斷,三度絕食、出書爆料、痛批法官,最近又把律師“炒魷魚”,種種政治操作,都是為了擴大本案的政治效應(yīng)。但這樣明火執(zhí)仗跟法律對著干真的有效嗎?只怕是到頭來“機關(guān)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閔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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