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9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地檢署偵辦跨境賣淫集團,對首腦“陳太太”(陳美英)聲請羈押禁見,卻被一審法院裁定飭回,檢方抗告后,臺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一審裁定,發(fā)回臺北地院重新裁定。
對于當初一審認為本案臺灣無審判權,臺高院認為,臺灣法院有審判權;且全案還有共犯未到,有串供之虞,發(fā)回重新審酌。
4月初,臺灣方面接獲澳洲聯邦警察通報,指澳洲移民官今年2月間在墨爾本機場逮捕持香港假護照入關賣淫的女子,以及協助入關的男子。這名男子供稱受雇于臺灣賣淫集團的“陳太太”,將成年女子中介到悉尼、墨爾本等地的妓院賣淫。
4月14日,臺北地檢署拘提陳美英與集團成員張姓女子到案后,于當日凌晨將兩人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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