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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罵公公震驚全臺 證據(jù)擺明趙建銘拖父下水
2007年06月28日 11:2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六月二十六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所涉臺開案,刑期由一審所判六年加重為七年。圖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審判發(fā)言人溫耀源,在宣判之后向新聞界介紹相關情況。 中新社發(fā) 耿軍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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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6月28日電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在法院重判丈夫趙建銘的次日公然發(fā)飆,痛罵公公趙玉柱“敢做不敢當”、“干脆自殺算了”,震驚全臺。言外之意,似是責怪公公拖累老公。

  但根據(jù)法院判決書所呈現(xiàn)的事實,及審判過程顯示,恐怕是“老公拖公公下水”成分居多。陳幸妤痛罵公公,不僅有忤逆之嫌,更不符法院判決事實。

  趙玉柱回護趙建銘,是從法庭外,保護到法庭內(nèi)。去年五月,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指趙建銘涉臺開內(nèi)線交易弊案時,趙玉柱即強調(diào)“與趙建銘無關”。審判中,趙玉柱、簡水綿夫婦極力“切割”,避免趙建銘惹上牢獄之災。

  就在法院今年五月一日庭訊時,趙建銘極力撇清他與父親趙玉柱間有資金流通,并強調(diào)以母親簡水綿名義購買的臺開股票,并非他出資購買及持有的。

  趙玉柱、簡水綿夫婦同日作證,均附和趙建銘的答辯。簡水綿坦承,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買進臺開股票的錢,是他先生(趙玉柱)的;賣掉股票的錢,也是放在她的賬戶內(nèi),由她處理;剩下未賣掉的股票,也是趙玉柱的。

  趙玉柱同日也證稱,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以后陸續(xù)賣出臺開股票,是他授權(quán)太太(簡水綿)處理的。

  再看法院的判決書,被告兼關鍵證人蔡清文的指證顯示,參與兩次三井宴的都是趙建銘;轉(zhuǎn)告趙玉柱內(nèi)線消息的也是趙建銘;趙建銘更要蔡清文找父親趙玉柱索取買進臺開股票的戶頭;當蔡清文連打兩次電話找趙玉柱,趙玉柱遲遲未決定時,最后還是趙建銘決定用母親簡水綿的賬戶買臺開股票。

  趙玉柱、趙建銘父子買了臺開股票之后,見股票遲遲不漲,向蔡清文抱怨、擔心賠錢的,還是趙建銘。

  綜合上述過程,法院認定趙氏父子的加重內(nèi)線交易罪的共犯,但究竟是趙建銘拖趙玉柱下水、卷入臺開內(nèi)線交易弊案?還是趙玉柱拖累、害了趙建銘?判決書與審訊過程所顯示的證據(jù)說明,答案其實非常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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