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襲胸輕判 臺七旬老翁不知悔改再犯遭重判
2008年01月18日 16:2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月18日電 臺灣彰化縣一名73歲的老人邱某,4年前向初中女生伸襲胸,當(dāng)時法官原諒他,輕判6個月徒刑。但去年他又再犯,這次的被害人是年僅10歲小學(xué)女生。二審法官不容他一犯再犯又事后狡詞卸責(zé),昨天依強制猥褻罪從重將他判刑3年6個月。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中“高分院”查出,邱某2003年5月,在彰化縣某初中校園停車棚內(nèi),見年僅13歲的女初中生獨自停腳踏車,趁四下無人,先以手摸被害人的頭部,并說“你長大了”,再伸右手兩次撫摸被害人的右胸,以滿足他的性欲。
被害女生嚇得哭著跑到教室,由老師報警循線索逮獲邱某。邱某辯稱僅摸女學(xué)生的肩膀,并沒有摸她的胸部。法官認(rèn)為他的供詞不足采信,一、二審皆將他判刑6個月。
未料,邱某2006年7月出獄后,又于去年3月,在彰化縣住處前見10歲的小學(xué)女生年幼可欺,強拉到住處內(nèi),以右手揉捏女童的右側(cè)胸部。
被害女童怒瞪邱某,大聲地說“不要”,并且推開邱某反抗,但是邱某卻連續(xù)撫摸女童的左胸。所幸被害人及時脫離掌控,跳出門外奔跑回家,告訴母親,經(jīng)被害人報警查獲邱某。
法官認(rèn)為,邱某年邁卻不知自重,曾有猥褻幼女的前科,卻一犯再犯、推諉卸責(zé),也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難認(rèn)有所悔悟,因此從重判刑。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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