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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守訓(xùn)爆檢方烏龍案:6個不相關(guān)人竟當(dāng)共犯判刑
2007年06月07日 14:4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6月7日電 國民黨“立委”周守訓(xùn)7日質(zhì)疑臺東“地檢署”檢察官楊大智、臺東縣警方及法院鬧出一起重大烏龍竊盜案件,竟讓互不相識、沒通聯(lián)紀錄、還有不在場證明的6個人透過刑求威逼,串成一起變共犯,還遭起訴、二審判刑確定。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周守訓(xùn)7日上午帶著當(dāng)事人洪宇清、田富文及楊俊龍的父親等人現(xiàn)身說法,證明他們遭到檢警脅迫、威脅、利誘,還屈打成招。

  洪宇清指出,臺東“地檢署”檢察官楊大智在偵訊的過程中,對他拍桌怒罵、口沬橫飛的臭罵;洪宇清表示,當(dāng)初警方對他警訊時就有刑求,威脅他若不吐實就要把他關(guān)起來,他因心生懼怕只好依警方指示照單全收,并依警方出示的照片指認其它被告參與犯案。

  田富文也指出,檢察官楊大智把他傳來,只問一句有沒有犯案?他回答“沒有”后,其余沒問就直接起訴;田富文說,被告謝國益更可憐,因為他根本不識字,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所以一審判刑后,都沒上訴就被判刑定讞。

  這起疑似重大烏龍竊盜案件,發(fā)生于2005年4月1日,當(dāng)時臺東檢警懷疑洪宇清、楊俊龍、楊朝順、謝國益、田富文等6人潛入臺東市謝姓家中行竊;當(dāng)時檢方認定洪等6人共謀行竊,依竊盜罪提起公訴;經(jīng)一審判決有罪后,二審于今年5月下旬宣判,洪宇清因轉(zhuǎn)為污點證人判刑2年緩刑4年;楊俊龍、楊朝順、田富文依法各處2年徒刑,謝國益判處2年6個月徒刑確定。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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