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30日電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兩岸兩會第三次陳江會談有望5月上旬在大陸舉行。
馬英九29日重申,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xié)議(ECPA)將先從雙方有利并達成共識的先談,尤其石化類等占臺灣出口一半,將以“早期收獲”條款先行實施,并堅持“先凝聚共識、再循序漸進、再廣結善緣”三要原則進行協(xié)議。
至于第三次陳江會議題包括兩岸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定期航班三項。臺灣決策官員說,由于中間可談的時間只有幾個月,所以內容不可能巨細靡遺,例如兩岸金融合作,雙方談的也只是先建立范圍,如此比較有效率,否則不知道要談到什么時候。
臺決策高層說,有關ECPA的推動,臺方希望在三次陳江會中進行意見交換,看大陸有無興趣擺在第四次陳江會談,因此不會貿然提一些不可能的對話,如有必要“陸委會”就會授權海基會去談。
官員坦承,ECPA的議題確實是過早發(fā)酵,在此之前臺方應先探詢大陸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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