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經(jīng)過約6個小時的傳訊,陳水扁被臺灣特偵組送交收押,待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圖為陳水扁被銬上手銬,準備乘車前往臺北地院的一刻。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當天上午,陳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負責偵辦“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等的臺灣特偵組傳喚到案進行說明。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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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下午,經(jīng)過約6個小時的傳訊,陳水扁被臺灣特偵組送交收押,待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圖為陳水扁被銬上手銬,準備乘車前往臺北地院的一刻。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當天上午,陳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負責偵辦“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等的臺灣特偵組傳喚到案進行說明。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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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1月12日電 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11日將陳水扁聲請羈押禁見。臺北法院合議庭審理后,今天裁定陳水扁羈押禁見,陳水扁成為臺灣第一位被羈押禁見的卸任領(lǐng)導人。對此,島內(nèi)政壇、民間和媒體輿論紛紛作出反應。
法院說明羈押理由 扁最高刑期或為30年
雖然陳水扁一直強調(diào)自己是“清白”的,但臺北法院合議庭在今天仍裁定將他收押禁見。法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這是因為根據(jù)前陳水扁任內(nèi)出納陳鎮(zhèn)慧等人證詞,及特偵組所查扣證物,顯示扁涉貪污重罪,同時有串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黃俊明指出,特偵組搜索陳鎮(zhèn)慧時,自她隨身碟資料中,發(fā)現(xiàn)了機要費核銷的原始流水帳、銀行轉(zhuǎn)賬、匯款憑證、轉(zhuǎn)賬傳單等相關(guān)證據(jù),加以陳鎮(zhèn)慧、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和前陳水扁任內(nèi)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人的證詞,顯示陳水扁有涉案之嫌,且其所涉貪污最輕本刑為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罪,同時有串證之虞,因此將扁羈押。
臺灣《聯(lián)合報》分析說,陳水扁因涉貪污遭臺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未來檢方若依最低本刑十年的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法官如果仍予羈押,最長可羈押至判決確定,直接移由監(jiān)獄執(zhí)行刑期。
通常檢察官起訴移審法院時,是在押被告獲交保的機會。特偵組可望本月底、至遲年底偵結(jié)起訴陳水扁,屆時可能重獲自由。
至于陳水扁的可能刑期,一旦法院依數(shù)罪將陳水扁判罪,刑期合計可能達數(shù)十年。但依“刑法”數(shù)罪并罰的合計規(guī)定,最高合并刑期為三十年。不過,陳水扁可能適用對他有利的舊法,最高合并刑期為二十年。
陳水扁放棄抗告 據(jù)稱心情沉重而平靜
陳水扁已于今天上午進入臺北看守所收押。他的委任律師代其發(fā)表聲明稱,陳水扁決定放棄抗告以示抗議。
陳水扁委任律師今天上午在臺北法院召開媒體說明會,代陳水扁發(fā)表三項聲明:對于遭收押的結(jié)果,陳水扁認為自己“求仁得仁,甘之如飴”;陳水扁希望由自己承擔“歷史十字架”,要求釋放所有“無辜的”其他被告;陳水扁認為特偵組辦案,早有預設(shè)立場,是“政治迫害”與“政治追殺”,因此放棄抗告“以示抗議”。
陳水扁在羈押庭結(jié)束、確定遭收押后,已和妻子吳淑珍通上電話,主動告知被羈押的結(jié)果,通知準備隨身衣物。律師強調(diào),陳水扁被收押的心情雖然很沉重但很平靜。
綠營聲稱“不公” 震驚遺憾中有異音
陳水扁遭聲押,臺灣南部縣市長多不以為然。高雄市長陳菊感到震驚與遺憾,指茲事體大,司法程序若不夠完備,恐造成社會對立與不安。臺南縣長蘇煥智認為,聲押過程可議,讓人覺得是為收押而收押。與陳水扁是同學的臺南市長許添財則不愿多談。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則指稱司法單位“不顧程序正義”,黨團要表達“嚴正抗議”。民進黨團也要求與陳水扁同案的其他被收押人士應該立即被釋放。呂秀蓮也宣稱要提出“嚴正抗議”,稱希望“不要選擇性辦案”。
李登輝今天在面對媒體詢問相關(guān)看法時則表示,司法的事情不要問他比較好。他強調(diào)稱,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
藍營盼“司法歸司法” 馬英九:尊重司法 哀矜勿喜
對于陳水扁遭羈押禁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張碩文今天表示,司法歸司法,政治歸政治,不希望這件事造成百姓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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