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0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瑞士司法部門于當?shù)貢r間7日將2000萬瑞士法郎(約6.1億新臺幣)歸還臺灣“最高檢察署”,這筆款項是過去陳水扁家人存放在瑞士的部分存款。
據(jù)報道,瑞士司法門正式向全球媒體公布這項訊息,司法部門發(fā)言人帕瑪表示,陳水扁最近在臺灣地區(qū)因貪污被定罪,瑞士也加快了歸還腳步。
帕瑪說,此舉顯示瑞士打擊金融犯罪的決心,瑞士積極采取行動,確保瑞士銀行的資金來源不是來自犯罪目的和意圖。
帕瑪指出,臺灣當局過去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的請求,并要求歸還被扣押的3700萬瑞士法郎,瑞士司法部門與臺灣“最高檢察署”密切和有效合作,雙方均推定由陳水扁家人存放在瑞士的款項來源非法,因此將款項歸還臺灣當局,沒有人提出抗告,瑞士將繼續(xù)調(diào)查資金其余部分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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