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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金改案二審分案 中簽法官曾駁回扁財產(chǎn)解凍

2010年12月01日 09:09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中新網(wǎng)12月1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二次金改與陳水扁家洗錢案,臺灣檢方特偵組上訴二審。臺灣高等法院昨天公開抽簽分案,將由受命法官黃斯偉、審判長張傳栗、陪席法官劉岳承組成合議庭。

  巧合的是,先前臺北地方法院周占春合議庭在判金改案無罪后,一并駁回特偵組查扣扁家6.1億元新臺幣的聲請,特偵組29日抗告成功,撤銷原裁定發(fā)回重裁者,正是張傳栗合議庭,再次印證“案子會找人”。

  張傳栗曾承審前屏東縣長伍澤元貪污案;另外,他也曾審理前“立委”李文忠被控“違反選罷法案”,將李判刑8個月,后來臺灣“最高法院”將李上訴駁回,判刑定讞。李文忠事后向臺“最高檢察署”檢舉張傳栗破壞司法公正。

  正忙于女兒出嫁的張傳栗在得知被抽到承審金改案后無奈表示,一點都沒沾到喜氣,“我已經(jīng)不想當(dāng)審判長了”。

  法官黃斯偉與扁家四大案二審的受命法官彭幸鳴,都是去年才從一審升上二審。先前引發(fā)軒然大波的法官涉貪案,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中箭落馬,同一合議庭唯一沒事的就是黃斯偉。

  臺灣高等法院昨天下午抽簽時,黃斯偉仍在開庭,事后得知自己中簽,他說,前天才剛做出與扁家財產(chǎn)有關(guān)的裁定,以為免疫了,沒想到居然還是中簽。

  陪席法官劉岳承是法訓(xùn)所32期結(jié)業(yè)。劉岳承原先是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曾偵辦象神風(fēng)災(zāi)基隆建益護理之家14名老人淹死案,起訴負(fù)責(zé)人,并偵辦過臺北縣的農(nóng)會賄選案。

  臺高等法院11月30日由刑1庭庭長葉騰瑞主持抽簽,共有83名法官參與抽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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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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