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欧洲国产精品香蕉网,亚洲免费的中文小说图片
本頁位置: 首頁新聞中心臺灣新聞

臺灣男子長期性侵8歲繼子被判刑112年

2010年09月09日 14: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中新網9月9日電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中部一名十二歲男童,六年前和哥哥跟著媽媽改嫁,八歲起遭繼父長期性侵,繼父否認犯行辯稱“兒子沒反抗,并未違反兒子意愿”。臺中高分院調查,繼父兩年性侵男童十五次,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每次判七年六月,共一百一十二年六月,應執(zhí)刑十一年。律師痛批,應執(zhí)行刑訂得太輕,有違一罪一罰嚇阻再犯的用意。

  法官雖罵繼父泯滅人性,顛倒倫常,對男童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依一罪一罰判繼父一百一十二年六月,但執(zhí)行刑卻只訂十一年;律師林瓊嘉表示:“訂執(zhí)行刑是法官的裁量權,法官可能未感受男童的痛苦和社會觀感,才會訂這么輕,也違反比例原則,犯愈多處罰愈輕,有違一罪一罰嚇阻再犯的用意!

  判決書指出,這名繼父管教男童非常嚴厲,曾用打火機燒男童的手掌,致男童非常怕他。二○○六年九月,男童小學三年級時第一次被性侵,后來繼父陸續(xù)在廚房或浴室對男童性侵,并恫嚇男童:“如果講出去,就要殺你媽、哥哥。”

  大男童一歲的哥哥作證,稱弟弟一直被性侵到五年級,但是兄弟二人都怕得不敢講。

  二○○八年,男童母親帶兄弟去一名女性友人家玩,阿姨問他們過得好不好,兄弟哇一聲哭出來,弟弟才說繼父一周至少對他性侵一次,其母得知后,為兒子房間加鎖,并暗示丈夫她已知情,但因她已另生二女,經濟仰賴丈夫,不敢報警。直到去年八月警方婦幼隊到學校訪視,男童才說出此事。

  男童告訴法官“我不敢說不要”、“他恐嚇我不能跟媽媽說不然會對他們不利”、“他叫我,我心里不愿意,又不得不走過去”,法官認為,男童不敢反抗,縱使沒有明白說“不要”,也是被迫屈從,不采信繼父辯稱沒有違反男童意愿的說法。

參與互動(0)
【編輯:李娜】
    ----- 臺灣新聞精選 -----
 
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視頻圖片2010}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 [京ICP證040655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 總機: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