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31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一66歲蔡姓男子明知鄰居年輕女子智能不足,涉嫌誘拐她到工寮及住處性侵,致使其懷孕流產(chǎn),女子家人原未追究,但蔡姓男子不知自制,搭公車時坐該女子旁邊一路猥褻,她家人忍無可忍報警處理,基隆地檢署30日偵結(ji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并求處10年重刑。
根據(jù)起訴書中指出,蔡姓男子明知鄰居女子中度智障,2009年7月某日借故帶她到工寮性侵得逞,見女子不知拒絕,每周都來,后來還以每次新臺幣500元或1000元利誘她上床,讓她懷孕,2010年2月她在自家浴室流產(chǎn),女子家人詢問后,才知大其40歲的老鄰居欺負,告誡女子不要理他。
報道說,蔡姓男子否認違反智障女子意愿,辯稱是智障女子自己脫去衣物引誘他,還辯說當天搭公車只坐她身邊,未撫摸她大腿。檢察官林秋田認為被告避重就輕,態(tài)度不佳,所犯為乘機性交、加重猥褻罪嫌,依法起訴,并求10年重刑。
此外,蔡姓男子卻不知自制,2010年3月31日上午7時多見智障女鄰居搭公車前往市區(qū),跟隨上車,還故意坐她旁邊,見無人注意,動手撫摸她大腿內(nèi)側(cè)。女子撥開蔡姓男子的手,但蔡姓男子不顧女子反抗,強行猥褻她,直到他到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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