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惠州八月二十七日電(宋秀杰 賴曉曉)電動車是否要“禁行”以及電動車如何管理,近期成為廣東惠州社會關(guān)注的焦點。
此事緣于該市政府八月二日頒布實施的《關(guān)于加強市區(qū)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該通告規(guī)定九月一日起,在市區(qū)駕駛電動車,時速不能大于二十公里,且電動車重量不得超四十千克,超過標準的電動車將“禁行”。
一石激起千層浪,近二十萬輛各式助力車車主和普通市民組成龐大隊伍爭論團,各大論壇、電視、各種報刊、街頭巷尾進行“禁行”爭論戰(zhàn)。
此前在六月十九日,惠州召開關(guān)于加強市區(qū)摩托車、輕便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管理措施的聽證會,就當前日益增多的電動車的管理征詢市民意見。但在僅有的五名市民代表中,幾乎沒有電動車車主。網(wǎng)友稱電動車車主“被代表了”。
紛爭聲勢日益高漲,惠州市委書記黃業(yè)斌要求有關(guān)部門要認真研究電動車的問題,要帶著群眾的感情來處理電動車問題。
八月二十一日,惠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劉建民在“警民在線”網(wǎng)絡(luò)訪談節(jié)目中說,《通告》已延緩一年實施,但延緩期間公安部門仍會進行嚴管。
市民紛紛表示,電動車是草根階層出行或者謀生工具,“禁行”不切合民情,政府應研究如何令市民遵守交通規(guī)則,減少事故。同時指出,必須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戴安全頭盔、不得超載,并嚴格按機動車管理要求,遵守交通秩序,這幾項還可以接受。但考一個駕駛證要半年多,沒證半年開不了車,考牌后只能開半年,交機動車強制險卻要買一年,不切合實際。
有網(wǎng)友指出,就為了用一年電動車就要去考個摩托車駕駛證?這也太浪費了,而且對于電動車主來說這可是筆挺大的開支呢,政府應該考慮到這一點。
延緩一年實行的結(jié)果讓惠州市民從無序紛爭到開始深思,認識到幾年來電動車違規(guī)掉頭、超載、闖紅燈、占道、橫沖直撞等無序行駛造成的眾多交通事故,嚴重威脅了市民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同時考慮電動車方便,占道少,價格低廉,為中低收入者出行帶來方便的具體實際。全都“禁行”了,廣大弱勢群體出行該如何解決,爭論依舊激烈。
據(jù)悉,惠州市相關(guān)部門初定八月底就電動車管理召開座談會。希望通過座談會,就“禁行”與如何加強管理達成共識,真正解決該市電動車管理無序狀態(tài)。
據(jù)了解,目前惠州共有近二十萬輛各類助力車,電動車已成為普通市民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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