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雙流機場劫人質就想“死得不一般”追蹤
手持從網(wǎng)上購買的發(fā)令槍,23歲的小伙蔣俊在雙流國際機場劫持一名女旅客,打算以人質要挾上飛機,然后勒索1億元贖金。1分鐘后,他被制服。昨日,雙流法院對這起綁架案進行了宣判。法院認為,蔣俊作為一個有刑事責任能力的正常人,為追求自己所謂的“大事”,選擇人口較為密集的機場大廳劫持旅客作人質,其行為不僅觸犯我國刑法,且性質惡劣社會危害大,不適用《刑法修正案(七)》關于綁架罪“情節(jié)較輕”的認定,判處蔣俊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00元。(砝宣 成都商報記者 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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